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5-003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5〕19号
- 发布机构: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8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5年2月份区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5年2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2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7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保温材料防火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2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4号)、《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5〕5号)等文件规定,对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等18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的主体结构已验收但未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实体氯离子检测,如: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H2023P02地块,检查发现项目3#楼十一至二十层及3-S#楼一层配电房已主体结构验收但无实体氯离子检测报告。
(2)部分项目安全员未填写《施工安全日志》,如:厦门韵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铂联科技新能源电池连接系统(CCS)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检查发现安全员王平平未填写《施工安全日志》。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2月份我局委托监督检测共35次,其中钢筋原材抽测4组、钢筋机械连接4组、水泥原材料1次、混凝土构件回弹检测23次、路面取芯检测3次,检测结果均合格。
(2)部分项目柱加密区箍筋数量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抽查发现1#教学楼四层2-19轴交2-E轴柱加密箍筋缺少1道。
(3)部分项目的混凝土构件存在质量外观缺陷,如:厦门韵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铂联科技新能源电池连接系统(CCS)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抽查研发及办公楼地下室负一层结构发现7交A-C轴剪力墙根部存在一处单边长度大于10cm的蜂窝混凝土严重外观缺陷。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项目的监测单位未按方案要求对现场危大工程实施监测。如: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监测的海新路东侧地块市政配套工程,监测单位提供原始测量数据为手写纸质材料,不能提供电子原始数据,认定为沉降监测未按监测方案及规范实施。
(2)部分项目的用电设备未按要求配备专用开关箱。如:福建省中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厦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打印设备及其结构件制造(扩建改造)项目,检查发现2#厂房一层一台型钢切割机、2#楼二层一台手持搅拌机未使用专用开关箱。
(3)部分项目的临边防护设置不到位。如:厦门星煜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吉顺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贝耳超纤新型材料项目,现场检查发现3#楼五层3-4交E轴一处临边作业处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紧固,虚假防护)。
4.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裸露土堆未采取覆盖措施,如:福建天映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的生物技术创新融合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现场检查发现项目东侧部分裸土未覆盖,且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18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18份。
2.动态记分:对18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78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78分;对18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55.8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55.8分。
3.信用监管记录:对海新路东侧地块市政配套工程的监测单位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5(安全生产管理)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2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对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等4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文明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的施工现场局部裸露土堆未采取覆盖措施。如:厦门市政环保新材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等。
2.部分项目建筑材料未及时规整。如: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雅瑞实业新建厂房及保障性宿舍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2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等18个项目进行合同履约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的劳务作业人员纸质合同中信息与省系统上传的不一致。如:厦门鹏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源龙四期5#厂房及6#宿舍楼等。
(2)部分项目的工人纸质劳动合同上存在涂改。如: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长庚医院护理院扩建工程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共记8分。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
2月份我区新开工4个项目均能按照要求选择无相关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检测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部分项目见证取样未进行举牌拍照影像留存、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养护试件制样区且无全景视频监控设备、检测台账信息不完整等问题。
2月份我局共抽查5个项目的基桩检测,未发现项目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2月份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揽的项目开展差异化管理,现场抽查检测行为1次,未发现项目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
附件:1.2025年2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5年2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5年2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