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5-004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5〕24号
  • 发布机构: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5年3月份区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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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5年3月份区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住建和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5-07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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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5年3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3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7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5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保温材料防火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2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4号)、《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5〕5号)等文件规定,对中盛统一冷链仓储(二期)工程3#楼(施工)等37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的主体结构已验收但未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实体氯离子检测,如:中建三局(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东坑安居房二期,检查发现1#楼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已验收,查无混凝土实体氯离子检测报告。

  (2)部分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部未开展旬自查,如:厦门金承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钨新能高端能源材料工程创新中心,检查发现施工单位项目部2月下旬自查未留存记录。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3月份我局委托监督检测共78次,其中钢筋原材抽测13组、钢筋机械连接6组、钢筋电渣压力焊2组、混凝土构件回弹检测40次、路面取芯检测6次、透水混凝土厚度5次、水泥砼路面厚度检测3次、沥青压实度检测3次,其中钢筋机械连接不合格1次、路面取芯检测不合格4次、水泥砼路面厚度不合格1次,其余检测结果均合格。

  (2)部分项目柱加密区箍筋数量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家庭A1C仪项目工程,抽查发现1#楼二十六层1-B交1-11轴柱及1-A交1-11轴柱箍筋肢数不足(箍筋型式设计为4X5,现场施工为4X4,各缺少一肢箍);二十六层1-B交1-11轴柱箍筋道数不足(设计5道,现场施工成4道,缺少1道箍筋)。

  (3)部分项目的混凝土构件存在质量外观缺陷,如:福建金联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中建恒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建嘉德利厦门新材料生产基地,抽查发现3#宿舍楼二层5交D轴柱存在一处蜂窝麻面严重质量缺陷。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移动操作平台,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如:福建东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厦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多利新建厂房,现场检查发现厂房九层存在移动操作平台,但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最高处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且移动滚轮未设置制动器。

  (2)部分项目的用电设备未按要求配备专用开关箱。如:江苏瑞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福建盛迪高端原料药基地土建工程,检查发现B23#楼负二层一台潜水泵无专用的开关箱。

  (3)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未组织开展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施工单位未编制保温材料采购计划。如:福建省城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力品药业创新制剂国际化总部建设项目等。

  4.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裸露土堆未采取覆盖措施、现场降尘设备配备不足,如:福建长泰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施工、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B厂房、倒班宿舍及食堂、成品仓库、西门岗)工程,检查发现B厂房区域裸土覆盖不到位,且现场雾炮等降尘抑尘设施配置不足。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37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37份。

  2.动态记分:对37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33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133分;对35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82.8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82.8分。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3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对双十中学海沧附校扩建四期项目等6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文明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的脚手架下方垃圾未及时清理。如: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海沧湖景观提升工程(东屿公园)-公园配套用房等。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如: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手织地毯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3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中盛统一冷链仓储(二期)工程3#楼(施工)等37个项目进行合同履约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的劳务作业人员纸质合同中信息与省系统上传的不一致。如:福建省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鑫康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微创介入产品技术改造(一期)项目等。

  (2)部分项目的工人纸质劳动合同上存在涂改。如:福建长泰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B厂房、倒班宿舍及食堂、成品仓库、西门岗)工程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共记17.5分。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

  3月份我局对37个项目开展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做好见证人员的告知及变更,施工单位未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台账,监理单位未建立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等问题,均已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

  3月份我局共抽查基桩检测6次,对1个项目开展基桩原位复核,未发现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揽的项目开展差异化管理,现场抽查检测行为2次,未发现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                    

  附件:1.2025年3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5年3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5年3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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