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5-005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5〕31号
- 发布机构: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5年4月份区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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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合同履约、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5年4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一)检查情况
4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7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5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保温材料防火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2号)、《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5〕5号)等文件规定,对东坑安居房二期等23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23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22份,发出《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1份。
2.动态记分:对23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47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147分;对23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81.4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81.4分。
3.信用监管记录:(1)对加州海岸庄园三期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加州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6(安全生产管理)档次一次。(2)对中闽世纪工业园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5(工程质量管理)档次一次,对监理单位厦门顺境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6(工程质量管理)档次一次。(3)对鸿益顺科技产业园-1#厂房(一、二、六层)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6(建筑市场管理)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一)检查情况
4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对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等3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二)处理意见
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一)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4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东坑安居房二期等23个项目进行合同履约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
(二)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共记12分。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5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
4月份我局对23个项目开展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建立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在混凝土制样区、养护室配置全景视频监控,监理单位未建立平行检验计划及台账等问题,均已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4月份我局共抽查基桩检测3次,未发现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
附件:1.2025年4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5年4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5年4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