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3-02-00-2024-005
  • 备注/文号:厦海科工商〔2024〕38号
  • 发布机构: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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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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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家安全、国土(海洋)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以及第二款“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等,对项目进行监管”的要求,同时在参照“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我局对原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并更新,新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事项,事项类型为“行政检查”(详见附件)。

  调整后,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具体权责事项共40项,其中:公共服务5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权责事项33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权责清单具体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调整权责清单目录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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