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3-02-00-2025-001
- 备注/文号:厦海科工商〔2025〕18号
- 发布机构: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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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科、中心:
现将《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司〔2025〕2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公开、抽查制度公开、检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贯彻包容审慎。贯彻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及市场主体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检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制定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抽查机制。根据检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严格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应包括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根据市场主体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2.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名录库。
3.运用综合执法平台。运用行政执法综合平台(“闽执法”平台或“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反馈检查结果等操作程序。
(三)规范随机抽查流程。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严格依照法定的执法监督程序,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1.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无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检查对象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检查对象数量和检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
2.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每次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采取“递补抽取”方式,再次随机抽取递补人员,以确保执法人数符合规定要求。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于上一年度通过行政检查的检查对象,原则上不再对其开展同一行政检查事项的行政检查。
4.启动随机抽查流程。应用行政执法综合平台,按照其设定的程序抽取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根据抽取结果填写抽取情况记录表,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名确认。
5.规范行政检查程序。行政检查前,应当填写检查审批表,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行政检查前,原则上应当提前向市场主体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行政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告知检查内容及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得妨碍市场主体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
(四)确保检查结果反馈。行政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在离场24小时内将检查结果上传至行政执法综合平台,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妥善保管检查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人员。
(二)严格责任落实。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计划中应列明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抽查比例频次等。
(三)强化执法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情况记录表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批表
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记录表
4.行政检查通知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