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2-002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2〕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兴国本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注销办学机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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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兴国本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注销办学机构的批复 | AI阅读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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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兴国本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注销办学机构的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申请注销办学机构的事项符合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同意你单位注销事项如下:

  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兴国本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注销办学机构。

  以上注销事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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