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3-006
  • 备注/文号:厦海教工委〔2023〕1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2
  • 内容概述: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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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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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

  现将《2023年海沧区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日

  

2023年海沧区教育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23年海沧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贡献教育力量。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夯实基层党的组织建设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员覆盖抓牢抓实学习教育,发挥思政教师宣讲团、劳模宣讲团、学生宣讲团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学习、宣传宣讲和辅导培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坚持思想建党,不定期开展专题研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学细悟,切实将精神实质转化为教育工作实际动力,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党建办)

  2.强化政治监督,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教育系统正风肃纪。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扎实推动基层减负工作,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的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建设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以“提升党建实效”为主题开展2023年基层党建“增效益”行动,实现办学成效、德育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文明创建、安全稳定及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党建引领效益提升。(党建办、教育纪工委)

  3.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优化教育集团党建共同体,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实施方案,推进省一级达标高中、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的领导体制改革,力争到2023年底前实现100%的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治理体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引导非党员的优秀教育人才、优秀领导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快培养教师党员成长为优秀教育人才、优秀领导干部,双向构建优质党组织。办好“校长成长学校”,持续赋能校长成长。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赴名校观摩学习,加大年轻干部培训培养和考察考核力度。(党建办、综合科、教师进修学校)

  二、持续强化育人阵地建设,驰而不息筑牢教育安全防线

  4.坚决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学习、研究、报告、通报和督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一会一报”“三审三校”制度,加强风险研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聚焦社会关注的教育重点、热点及教育重大举措、突出成效等,全面及时准确宣传报道,营造正向舆论氛围。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综合科、党建办)

  5.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创建。推进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参与“爱心厦门”建设,深化“五老”品牌建设。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落实2023年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任务。精心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塑造教育新闻宣传的全媒体格局。深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安全宣教、培训演练、疫情防控常抓不懈。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强化学校医疗物资物品保障,落实落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推广《厦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人人实操12课》,推进校园防护设施和“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管理水平。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安保维稳工作。开展学校综治安全考评,加强办学(园)行为督导。(德育科、综合科)

  6.强化阵地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大思政课”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备课研修、结对共建和交流展示机制。创新形式开展思政课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政教师业务能力,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办好“家长云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联动,提升家庭教育广度和实效。会同妇联、卫健、民政等部门,广邀社会贤达,协同推进区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家校社三级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评选省、市、区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和典型案例,办好中小学家庭教育讲堂,开展第十五轮校长进社区教师进家庭活动。持续推进“全员导师制”,培育典型学校,举办“导师”能力建设专项培训和论坛,提升“导师”效能,赋能学生发展。(德育科、综改办、教师进修学校)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7.进一步加强五育并举体系建设。加强五育并举阵地体系建设,构建以灵动智慧课堂为特征的常规课堂、以促进个性特长发展为特征的第二课堂、以社会实践为特征的研学课堂,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全方位、全链条支持。加强学校德育质量管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总结推广育人方式改革创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落实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化体教融合,科学统筹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推动中小学校园体育“一校多品”创建。综合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实施中小学生肥胖干预行动。完善中小学生艺术活动机制,开展各类艺术项目展演和美术类活动,提升区域美育均衡发展水平。(综改办、教育科、德育科)

  8.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资源开发,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特色校创建工作。常态化做实做细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强化日常预警防控,加强学生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增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大力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积极争取专业机构协作支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德育科、教师进修学校)

  9.加强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管。巩固和落实“双减”成果,加快推进全国监管平台运用进度,从资质、资金、人员、材料、场地、课程等六大要素对培训机构进行全流程监管,构建行业规范自律体系,防范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的分类监管。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建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机制。(教育事务中心)

  10.提升课后延时服务品质。完善“海沧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课后延时服务管理系统,依托“大数据”优化课后延时服务课程设置。探索多方参与、多元共建的课后延时服务模式,提升课后服务品质,既要避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也要避免中小学教师陷入繁重的低效劳动中,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具有可持续性,得到师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同。(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

  四、全面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持续构建区域高质量教育体系

  11.加快新一轮学校项目建设提高学位供给能力。推动《厦门市教育设施规划(2020-2035年)》海沧学校项目策划和落地实施,盯促教育项目建设进度,继续支持国企举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增加学位供给,保持公办园占比适度增长。2023年计划推进教育项目17个:计划竣工项目6个,含高中2个、小学1个、幼儿园3个,可新增学位8280个;续建项目5个,含初中1个、小学2个、幼儿园2个;计划开工项目6个,含高中1个、九年一贯制学校2个、小学1个、幼儿园 2个。(基建办)

  12.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聚焦以“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校本作业品质,做好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教改基地校省级评估。进一步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优化招生政策和分流方案,持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增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内驱力,实施卓越学校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实现更具内涵、更有品质、更有活力的自主发展。建立健全乡村温馨校园各项支持措施,做好创建经验和典型案例的总结推广,推动实现“十四五”期间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13.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进一步提升公办率、普惠率、示范率。探索教研评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管理改革,综合统筹推进区域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幼小科学衔接的良好教育生态,总结提炼学前教育改革实验成果。实施特殊教育更高质量融合发展改革行动,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加大普特融合教育指导力度,以现代化信息技术支持特殊教育优质发展。(教育科、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14.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持续推进省级示范性高中、省级达标高中和省级课改基地校建设。统筹安排好人财物,全力保障两所新开办高中顺利开学,指导学校起好步,实现高起点办学。系统推进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建设、深化科研课题研究,构建“校校有特色项目、人人能发展特长”的发展格局。完善初招报名系统,优化中招和高招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组织流程,实现阳光招生。全力做好2023届高三教学指导,扎实开展优秀生培养和学科竞赛工作。(综合科、教育科、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5.进一步推动职教高地建设。加快推进海沧职业中专学校扩建工作,争取尽快落实项目。加强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教研指导,重视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探索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中高职与应用型本科“3+4”、“3+2”培养模式,探索“普职融通”模式。推进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一批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和产业学院,推广“校企行”现代学徒制厦门模式。(教育科、基建办)

  16.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动优化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落实2023年各区民办教育学位“只减不增”工作要求。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相关指标要求,核定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厘定整改清单,推动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民办学校章程、法人登记和治理结构,落实每一所民办学校配备一名责任督学。围绕教育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教育科、教育事务中心)

  五、全力实施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战略行动,不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水平

  17.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持续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师能突出的优秀教师,选拔优秀教师参与百名市级“师德标兵”评选,激励广大教师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多渠道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名师队伍高素质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班主任队伍,贯彻落实《厦门市中小学班主任培养培训指导意见》,评选中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优秀案例,培育优秀人才参与2023年厦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专业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及市级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动职业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综合科、教师进修学校、德育科)

  18.推进教科研训工作迭代升级。推进第三期“发展中学校提升行动计划”,提升校长治校能力、管理团队执行力、教师执教能力。依托工作坊、工作室、专项培训研修等,赋能教师专业成长。持续开展主题序列化研修活动,推进从基于经验走向基于实证的教研转型。升级“新教师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区、集团、学校三级联动新教师培养体系,让每个新教师立得住、站得稳。建设多元学习组织,构建青年教师发展共同体,助推教师多元化发展。强化校本研修,建设一批校本研修基地校,开展专项评估和挂牌督导,提供持续的教师专业成长支持。持续做好“书香海沧 教师领航”教师阅读工程,建强“读书共同体”,优化共读活动。实施教育科研品质再提升三年推进计划,强化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实现教、科、研、训四位一体研训模式。(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六、纵深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

  19.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理顺权责,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部门协同、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增强机关服务效能。推动教师“县管校聘”、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支持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鼓励和支持八大教育集团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集团运行方式,更好地发挥总校牵头带动作用和成员学校协同作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综合科、教育科)

  20.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着力推进评价观念、评价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基于学生发展的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基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师发展绩效评价、基于学校发展的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基于家长成长的好家长评价,以评价为抓手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课标落地,深入实施素养导向的教学,立足学业质量标准,落实素养导向的教学评一体化。加强考试命题研究,精准把握考试动态,完善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监测结果与影响因素的关联性分析,为教育教学改进提供证据支持,促进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德育科、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21.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扎实开展“学校发展第三方评估”,切实发挥评估引导、改进功能。健全完善教育督导体制,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依法落实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和法定职能。积极做好市对区“两项督导”迎检对接工作,严格按照市一体化考核评价体系执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创新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22.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严格执行《教育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围绕依法治校制度建设,实现“一校一章程”和“一校一法律顾问”,做好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推进教育系统“八五”普法活动,总结推广宪法教育基地校、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教育示范校典型经验。强化信访事项分析研判,完善法律顾问等第三方参与模式。(教育事务中心、综合科、德育科)

  23.高质量深化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优化信息化基础建设管理体系,保障教育城域网高质量运行,基于“i教育”构建区级教育管理平台,推进国家、省智慧教育平台的普及应用,继续推进厦门市智慧校园达标校创建,争取全区中小学超过75%的达标率和更高星级,更好地让数字化技术赋能教育教学。常态化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举办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征集、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等活动。加强师生信息安全教育,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教师进修学校)

  24.全力推动财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为抓手,做好经费投入监测研判,积极争取增量资金,优化教育费附加分配机制。推动中小学校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务队伍培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持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推进精准资助。(教育事务中心、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5.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搭建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交流平台,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学校缔结姐妹校。发挥台商投资区优势,积极开展两岸教育交流活动,创新两岸教师交流活动方式,探索柔性引进台湾高层次教育人才,大力吸引台湾教师来我区任教,促进两岸师生心灵契合。(综合科、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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