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3-066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3〕15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1
- 内容概述: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蓝天艺术幼儿园变更机构名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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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蓝天艺术幼儿园变更机构名称的批复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0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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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蓝天艺术幼儿园:
你单位申报变更机构名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申请机构名称变更的事项符合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同意你单位变更事项如下:
同意厦门市海沧区蓝天艺术幼儿园机构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海沧区石塘蓝天幼儿园。
以上变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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