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4-001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4〕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2
  • 内容概述: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民乐教育基地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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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民乐教育基地校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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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海沧区继续深化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民乐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民乐教育的普及与推广。目前,我区已有高水平民族乐团示范学校1所,民乐教育基地校13所。为进一步推动各校加强民乐教育,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民族文化自信,经研究决定,确定以下4所学校为海沧区第四批区级民乐教育基地校。具体名单如下: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教育集团思齐中学

  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实验小学

  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厦门市海沧区佳宏幼儿园

  希望得到确认的学校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基地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我区美育教育的深入开展。各校以此为契机,继续重视民乐教育,深化特色办学,加强研究、探索与实践,通过民乐教育的不断丰富和创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青少年儿童的艺术修养。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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