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4-010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4〕1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5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阳光幼儿园正式办学的批复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阳光幼儿园正式办学的批复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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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成立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阳光幼儿园的请示》收悉。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国有企业举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登记办法的通知》(厦教规〔2018〕15号)的规定,经审查,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阳光幼儿园办学资质和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正式办学,并作为二类事业单位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不纳入本级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使用事业编制、不定机构规格),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办学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霞光东里568号。
二、单位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阳光幼儿园。
三、举办单位:厦门海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经费来源:厦门海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
五、业务范围:为3-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
六、办园规模:12个班。
你单位应依法办学,严格管理,增强安全和服务意识,保障师生安全和保教质量。接文后,请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此复。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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