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4-022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4〕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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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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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升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青少年文化素养的培育意识,展现新时代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我区将举办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海沧区青少年宫

  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参加对象

  区属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主题和内容

  本届文艺汇演以“提升审美,涵养人文”为核心目标,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励海沧区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努力成为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新一代建设者。本次活动鼓励原创,聚焦高水平,努力出精品,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活动一:“阳光下成长”合唱类文艺汇演(中、小学)

  (一)展演时间、地点

  1.时间:5月28日-30日

  2.地点: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二)项目分组

  设大合唱、小合唱或表演唱、班级合唱三个类别项目,其中:

  1.大合唱项目:中学组(A类校)、小学组(A类校)务必参加;中学组(B类校)、小学组(B类校)可自愿参加。

  2.小合唱或表演唱、班级合唱项目:中学组(B类校)、小学组(B类校)可选小合唱或表演唱、班级合唱至少一项参加。中学组(A类校)、小学组(A类校)可自愿参加。

  (中小学分类见附件4)

  (三)节目要求

  参演节目以团体为主,个人节目不列入本届文艺汇演节目范围。声乐节目需提交合唱谱(五线谱)的电子版。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1.大合唱

  合唱队每队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和指挥各1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

  每队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只提供伴奏钢琴,不使用伴奏带,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班级合唱

  班级合唱的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各校根据班级实际人数参加,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一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请严格按照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要求参赛,如发现非本班学生替代参加,取消比赛成绩)。

  活动二:“阳光下成长”舞蹈、戏剧、朗诵类文艺汇演(中学组)

  (一)展演时间、地点

  1.时间:6月6日-7日

  2.地点:厦门市海沧沧江剧院

  (二)项目分组

  1.中学舞蹈项目:中学组(A类校)务必参加;中学组(B类校)可自愿参加;

  2.戏剧、朗诵类项目:中学(A类校、B类校)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至少一项参加。

  (三)节目要求

  参演节目以团体为主,个人节目不列入本届文艺汇演节目范围。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1.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戏剧(含戏曲)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四、奖项设置及原则

  本届区文艺汇演奖项设置金、银、铜奖若干名。金奖比例不超过参赛节目总数的20%,银奖比例不超过参赛节目总数的30%,铜奖比例不超过参赛节目总数的50%。

  在合唱、舞蹈、戏剧、朗诵专场汇演中荣获金奖的节目,将按照市教育局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推选相关队伍数量参加2024年厦门市“鹭岛少年”中小学生合唱展演、2024年厦门市中学生舞蹈展演、2024年厦门市中学生朗诵展演、2024年厦门市中学生戏剧(含戏曲)展演。

  五、活动要求

  (一)请各学校围绕主题,结合各自的实际,结合艺术节等形式,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开展本校内群众性的汇演,在此基础上挑选优秀节目参加区级的专场汇演评奖。

  (二)各校请于5月21日前将参加区级展演队伍的附件1、附件2的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演唱曲谱电子版,朗诵文稿电子版,演唱曲谱纸质版(要求原版歌谱,统一印制为A4或A3大小,每份装订好,一式7份),纸质报送至海沧区青少年宫文化中心总部:滨湖北路15号1B幢,电子版发送至温老师邮箱:903503953@qq.com,逾期视为弃权。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0592-6808199。  

  附件:1.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1

  2.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2

  3.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活动汇总表

  4.中小学各校AB类分组明细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

  (舞蹈、戏剧、朗诵)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参赛节目

  类   别

  舞蹈() 戏剧()

  朗诵()  

  表演人数

  总人数:

  男:  女:

  形式、名称

 

  表演时间

 

  内容简介

 

  是否原创:

  是( )否( )

  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及联系电话

 

  带队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演出灯光、音响、道具等要求

 

  备  注

 

  注:指导教师姓名前后顺序以填报的顺序为准。

  附件2

  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

  (合唱、班级合唱专场)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形式

  (在□内打“√”)

  大合唱□  小合唱或表演唱□  班级合唱□  

  参演曲目

  声部

  演唱用时

  1.

   

  2.

   

  合唱(合唱、班级合唱)总人数

  男生人数

  女生人数

  主要年级或

  主要班级

       

  合唱指挥姓名

  伴奏姓名(本校□外聘□)

  指导教师姓名(合唱或班级合唱限3人)

   

  本校( )人外聘( )人

  本校( )人外聘( )人

  本校( )人外聘( )人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电话(学校)

     

  备 注

  附件3

  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活动

  汇总表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序号

  学校

  节目名称

  (含类别)

  是否

  原创

  指导

  老师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注:由学校统一汇总,5月21日前提交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4

  中小学各校AB类分组明细

  小学A类:东孚中心小学、天心岛小学、新江中心小学、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小学部、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北附未来海岸小学、北附体育中心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校小学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厦门海沧华附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霞阳小学、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芸美分校、锦里小学、厦门市马銮湾实验学校小学部、洪塘学校、鳌冠学校小学部、芸景实验小学。

  小学B类:东埔小学、凤山小学、海沧中心小学、青礁小学、贞岱小学、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庚西分校、厦门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西园科技小学、沧江科技小学、马銮湾实验小学、北附嵩屿校区、外附属钟山校区。

  中学A类:海沧职业中专、海沧中学、实验中学、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初中部、北附京口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校初中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初中部、厦门海沧华附实验中学、东孚中学、鳌冠学校初中部、厦门市马銮湾实验学校。

  中学B类:北附思齐中学、芸景实验中学、沧江高级中学、熹海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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