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4-022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4〕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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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升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青少年文化素养的培育意识,展现新时代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我区将举办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海沧区青少年宫
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参加对象
区属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主题和内容
本届文艺汇演以“提升审美,涵养人文”为核心目标,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励海沧区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努力成为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新一代建设者。本次活动鼓励原创,聚焦高水平,努力出精品,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活动一:“阳光下成长”合唱类文艺汇演(中、小学)
(一)展演时间、地点
1.时间:5月28日-30日
2.地点: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二)项目分组
设大合唱、小合唱或表演唱、班级合唱三个类别项目,其中:
1.大合唱项目:中学组(A类校)、小学组(A类校)务必参加;中学组(B类校)、小学组(B类校)可自愿参加。
2.小合唱或表演唱、班级合唱项目:中学组(B类校)、小学组(B类校)可选小合唱或表演唱、班级合唱至少一项参加。中学组(A类校)、小学组(A类校)可自愿参加。
(中小学分类见附件4)
(三)节目要求
参演节目以团体为主,个人节目不列入本届文艺汇演节目范围。声乐节目需提交合唱谱(五线谱)的电子版。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1.大合唱
合唱队每队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和指挥各1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
每队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只提供伴奏钢琴,不使用伴奏带,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班级合唱
班级合唱的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各校根据班级实际人数参加,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一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请严格按照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要求参赛,如发现非本班学生替代参加,取消比赛成绩)。
活动二:“阳光下成长”舞蹈、戏剧、朗诵类文艺汇演(中学组)
(一)展演时间、地点
1.时间:6月6日-7日
2.地点:厦门市海沧沧江剧院
(二)项目分组
1.中学舞蹈项目:中学组(A类校)务必参加;中学组(B类校)可自愿参加;
2.戏剧、朗诵类项目:中学(A类校、B类校)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至少一项参加。
(三)节目要求
参演节目以团体为主,个人节目不列入本届文艺汇演节目范围。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1.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戏剧(含戏曲)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四、奖项设置及原则
本届区文艺汇演奖项设置金、银、铜奖若干名。金奖比例不超过参赛节目总数的20%,银奖比例不超过参赛节目总数的30%,铜奖比例不超过参赛节目总数的50%。
在合唱、舞蹈、戏剧、朗诵专场汇演中荣获金奖的节目,将按照市教育局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推选相关队伍数量参加2024年厦门市“鹭岛少年”中小学生合唱展演、2024年厦门市中学生舞蹈展演、2024年厦门市中学生朗诵展演、2024年厦门市中学生戏剧(含戏曲)展演。
五、活动要求
(一)请各学校围绕主题,结合各自的实际,结合艺术节等形式,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开展本校内群众性的汇演,在此基础上挑选优秀节目参加区级的专场汇演评奖。
(二)各校请于5月21日前将参加区级展演队伍的附件1、附件2的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演唱曲谱电子版,朗诵文稿电子版,演唱曲谱纸质版(要求原版歌谱,统一印制为A4或A3大小,每份装订好,一式7份),纸质报送至海沧区青少年宫文化中心总部:滨湖北路15号1B幢,电子版发送至温老师邮箱:903503953@qq.com,逾期视为弃权。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0592-6808199。
附件:1.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1
2.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2
3.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活动汇总表
4.中小学各校AB类分组明细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
(舞蹈、戏剧、朗诵)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参赛节目 |
类 别 |
舞蹈() 戏剧() 朗诵() |
表演人数 |
总人数: 男: 女: |
形式、名称 |
表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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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是否原创: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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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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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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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灯光、音响、道具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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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注:指导教师姓名前后顺序以填报的顺序为准。
附件2
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报名表
(合唱、班级合唱专场)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形式 (在□内打“√”) |
大合唱□ 小合唱或表演唱□ 班级合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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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曲目 |
声部 |
演唱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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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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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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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合唱、班级合唱)总人数 |
男生人数 |
女生人数 |
主要年级或 主要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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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指挥姓名 |
伴奏姓名(本校□外聘□) |
指导教师姓名(合唱或班级合唱限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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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人外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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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人外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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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人外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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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联系电话(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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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附件3
海沧区第九届“阳光下成长”海娃欢乐节文艺汇演活动
汇总表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 |
节目名称 (含类别) |
是否 原创 |
指导 老师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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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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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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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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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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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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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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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注:由学校统一汇总,5月21日前提交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4
中小学各校AB类分组明细
小学A类:东孚中心小学、天心岛小学、新江中心小学、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小学部、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北附未来海岸小学、北附体育中心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校小学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厦门海沧华附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霞阳小学、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芸美分校、锦里小学、厦门市马銮湾实验学校小学部、洪塘学校、鳌冠学校小学部、芸景实验小学。
小学B类:东埔小学、凤山小学、海沧中心小学、青礁小学、贞岱小学、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庚西分校、厦门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西园科技小学、沧江科技小学、马銮湾实验小学、北附嵩屿校区、外附属钟山校区。
中学A类:海沧职业中专、海沧中学、实验中学、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初中部、北附京口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校初中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初中部、厦门海沧华附实验中学、东孚中学、鳌冠学校初中部、厦门市马銮湾实验学校。
中学B类:北附思齐中学、芸景实验中学、沧江高级中学、熹海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