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5-015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5〕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9
- 内容概述: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芸景幼儿园阳光分园正式办学的批复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芸景幼儿园阳光分园正式办学的批复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0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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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为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城建教育绘童瑶芸景幼儿园增设阳光分园。
以上事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依法办学,严格管理,增强安全和服务意识,保障师生安全和保教质量。
此复。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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