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5-027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5〕4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6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新天地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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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新天地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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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新天地幼儿园:

  你单位申报变更举办者的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申请举办者变更的事项符合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同意你单位变更事项如下:

  同意厦门市海沧区新天地幼儿园举办者由邹美玲变更为黄春珠。

  以上变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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