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6-02-00-2025-066
- 备注/文号:厦海教〔2025〕11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快乐学习教育培训中心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快乐学习教育培训中心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 AI阅读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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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快乐学习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变更厦门市海沧区快乐学习教育培训中心办学地址的行政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中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办学地址由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158号第二层B01之一、B03、B04变更为厦门市海沧区海林路59-201号。
以上变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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