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海沧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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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海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厦海委法〔2021〕1号)要求,稳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律意识。一是抓好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为使干部、职工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我局把学习法治纳入局干部职工的重要学习内容,利用局务扩大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以及每周一次的“民政初心讲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有计划地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有关内容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2021年,累计开展专题学习22场。二是抓好社会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利用社工周、“中华慈善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了民政法律咨询,为普及法律知识取得积极作用。2021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余场。

  (二)深化法治思维,抓好法律法规落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监督管理,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021年,出台《厦门市海沧区农村幸福院管理办法》等1份规范性文件,制定农村幸福院管理办法,确保农村幸福院“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同时,依托婚姻登记窗口、养老院、行政审批窗口、殡仪服务站等民政服务机构,着力做好《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现有涉及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全区民政系统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聘用法律顾问,强化决策风险防范。与聘请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兼职法律顾问。在日常事务处理当中,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法律审查等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2021年,累计对外公开民政领域事项44条,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共计46项,“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100%、“双向邮寄”100%,电子证照库做到100%实时录入更新。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权责清单,五级十五同100%,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五星,四星部署率100%,区信用平台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开100%,推动互联网审批服务,做好不再重复证照受理工作。

  (五)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村居自治建设。一是依法依规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我区于2021年12月30日顺利完成4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237名,村(居)委192名,交叉任职57名,实现村(居)书记、主任“一肩挑”100%、一次性选举成功率100%。二是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的村务公开机制。制定《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导各街道通过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工程项目和民生等公开专栏,对各村(居)工程项目,以及低保金、特困金、救急难补助、助残金等发放情况动态进行公示。

  (六)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及监管工作。2021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3家,其中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注销社会组织18家,其中社会团体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组织社会组织财务审计38家,整改57家,约谈社会组织3家。开展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应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270家,审核通过254家。开展2021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社会组织34家。发布《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工作,18家社会组织参评。依法纳入活动异常名录24家。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一是狠抓法治学习,多次召开会议,并结合支委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在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由支委会、局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在遇到专业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问题,均及时征询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积极做好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拓展法治宣传渠道,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民政普法宣传教育融于大型宣传活动和各项民政业务活动之中,把普及民政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坚持做好民政法治的社会宣传工作,扩大民政法治宣传效果。

  (二)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公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继续聚焦民政领域工作,协调推进执法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加强学习。坚持将学法、普法、用法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自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

  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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