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18-07-03-2012-003
- 备注/文号:厦海防汛〔2012〕2号
- 发布机构:农林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4-2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小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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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水库管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防〔2012〕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汛电〔201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海沧区农林水利局关于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汛期调度计划
(一)汛期确定:2012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二)汛期限制蓄水位及洪水调度要点
1.溪头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78.20m高程(正常水位78.20m),相应库容为300万m3;
2.两二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37.50m高程(正常水位37.50m),相应库容为100万m3;
3.古楼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29.70m高程(正常水位29.70m),相应库容为112.85万m3;
4.天竺山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48.08m高程(正常水位48.08m),相应库容为74.19万m3;
5.蜈蚣山水库:该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同意工程验收前采取放空运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采取汛期限制蓄水位为62.00m高程(正常水位62.00m),相应库容为31.50万m3;
6.过坂水库:该水库正在实施大坝加固,同意工程验收前采取放空运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采取汛期限制蓄水位为8.00m高程(正常水位8.00m),相应库容19.56万m3;
7.南车溪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6.00m高程(正常水位6.00m),相应库容10.10万m3;
8.湖堀水库:该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同意工程验收前采取放空运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采取汛期限制蓄水位为13.70m高程(正常水位13.70m),相应库容为19.54万m3;
9.龟山水库:该水库正在实施大坝加固,同意工程验收前采取放空运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采取汛期限制蓄水位为9.75m高程(正常水位9.75m),相应库容为21.61万m3;
10.三魁岭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18.70m高程(正常水位18.70m),相应库容为16.90万m3;
11.新桥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21.28m高程(正常水位21.28m),相应库容为51.98万m3;
12.柯坑水库:该水库正在实施大坝加固,同意工程验收前采取放空运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采取汛期限制蓄水位为67.70m高程(正常水位67.70m),相应库容为11.20万m3;
13.石井内水库:正常运行,同意2012年汛期限制蓄水位为23.60m高程(正常水位23.60m),相应库容为21.75万m3;
14.雷公山水库:该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同意工程验收前采取放空运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采取汛期限制蓄水位为65.7m高程(正常水位19.2m),相应库容为19.2万m3;
15.大坑内水库:该水库正在实施大坝加固,同意工程验收前采取放空运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采取汛期限制蓄水位为62.60m高程(正常水位62.60m),相应库容为10.40万m3。
以上15座水库溢洪道均为开敞式宽顶堰,无闸门控制,自由泄洪。汛期要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及时掌握水库水情、雨情、工情,预留防洪库容,做好防洪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原则同意溪头、两二、古楼等3座小(I)型水库及湖堀、龟山、三魁岭、新桥、柯坑、石井内、天竺山、过坂、蜈蚣山、雷公山、大坑内等11座小(Ⅱ)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请各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执行,加强工程管理,建立汛期工程巡查制度,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防洪安全。
附件:海沧区小型水库2012年度汛限水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