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8-01-01-2024-005
- 备注/文号:厦海农水〔2024〕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1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批复2024年预算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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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预算调整的通知(厦海财预批〔2024〕2号)要求,现批复局属各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调整,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局属各单位要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妥善安排好今年后三个月支出。不同类级科目的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调剂;确需调剂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本次预算调整后,非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的,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
二、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
根据各级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本月开始,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市、区已经出台的措施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根据工作需要按时提出资金计划申请,区财政局将分轻重缓急审核支出计划,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特此批复。
附件: 1.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基本支出预算调整明细表
2.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明细表
3.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基本支出预算调整明细表
4.2024年福建省厦门天竺山国有林场基本支出预算调整明细表
5.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水利工作中心站基本支出预算调整明细表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