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14-01-01-2023-003
  • 备注/文号:厦海人社〔2023〕14号
  • 发布机构:海沧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3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发挥就业“红娘”作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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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发挥就业“红娘”作用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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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化“专人专案、一案到底”精准就业服务模式,进一步发挥海沧区就业“红娘”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红娘”队伍组成

  (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二)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

  (三)创业导师。

  (四)人力资源企业等机构。

  (五)其他人群。高校就业指导教师、富有社会责任心的成功创业高校毕业生、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经理、政府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热心人士等。

  二、就业“红娘”帮扶对象

  海沧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帮扶对象”)。

  三、就业“红娘”工作任务

  (一)开展结对帮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1名就业“红娘”结对帮扶2—4名帮扶对象。综合运用就业信息推荐、就业指导教育、培训见习提升、自主创业扶持、心理健康疏导等多种帮扶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就业“红娘”每月至少联系帮扶对象1次,鼓励开展面对面帮扶。

  (二)推荐就业信息。针对有就业意向和能力的帮扶对象,就业“红娘”要通过厦门市就业信息系统、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为每一名帮扶对象推送不少于3条较为适合的岗位信息;要充分发挥个人人脉关系,留意各类岗位需求,积极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顺利实现就业,对通过市场就业确有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红娘”要积极引导推荐参加当地公益性岗位、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

  (三)支持能力提升。针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帮扶对象,就业“红娘”要积极推荐就业见习或参与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四)扶持自主创业。针对有创业意向的帮扶对象,就业“红娘”要推荐其纳入本地创业引领计划,组织他们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帮助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五)心理健康疏导。针对因求职碰壁,长期脱离就业市场的帮扶对象,就业“红娘”要加强心理健康疏导,找准其在求职就业过程中的痛点,综合运用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和培训见习等方式,帮助其树立职场自信、树立合理的就业观念、提升职业知识、完善职业计划,早日走出“家门”,走向市场。

  四、就业“红娘”认定评价

  (一)规范认定程序。每年4月份为就业“红娘”集中申请期,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由街道进行审核,并统一汇总报区人社局复核;企业、社会团体及人力资源企业等机构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个人或机构提交《海沧区就业“红娘”登记表》(见附件),经审核后,由区人社局发放就业“红娘”聘书,聘期通常为一年。

  (二)实施奖励补贴。根据《关于开展就业“红娘”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55号 )、《海沧区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扶持措施》(厦海人社规〔2023〕1号)精神,经区人社局认定为就业“红娘”的非公职人员,结对帮扶高校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费满3个月的,经区人社局认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入驻机构、就业红娘就业帮扶补贴,同1名重点就业群体人员12个月内只能申报享受1次补贴,且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1月份为就业“红娘”帮扶补贴申请期。

  五、其他事项

  “非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外的人员。

  附件: 海沧区就业“红娘”登记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抄送: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海沧区各街道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6月30日印发

  附件 1  海沧区就业“红娘”登记表(个人)

  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政治面貌

 

  照片

  1寸)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职称)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工作经历

  及特长

  可附页

  帮扶领域

  请在相应项目前打“√”号(可多选)

  □就业指导        □就业(见习)信息推荐        □创业服务

  □职业培训        □心理健康疏导                □

  街道审核

  意见

  (签章)

      

  区人社局

  审核意见

  (签章)

      

  备注

 

  海沧区就业“红娘”登记表(机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机构主要

  职能

  可附页

  帮扶领域

  请在相应项目前打“√”号(可多选)

  □就业指导        □就业(见习)信息推荐        □创业服务

  □职业培训        □心理健康疏导                □

  区人社局

  审核意见

  (签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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