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11-01-01-2024-002
- 备注/文号:厦海司〔202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8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2024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忠诚履职、感恩奋进,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1.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建设平安海沧、法治海沧的实际行动。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区委实施意见,配合做好法治督察、专项巡察、政治督察等工作。
2.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依托党支部集体学习研讨、福建干部在线学院、“厦门党建e家”等载体,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类培训、研讨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扎实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抓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和情况通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重点领域舆情监测和司法行政网评员队伍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4.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系列规划纲要方案,一体部署推进法治海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及法治文化、法治人才等建设。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编制印发《厦门市海沧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试行办法》,深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5.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行备案审查情况通报机制,着力提升对街道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持续深化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指导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对接省、市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专班,持续做好我区平台推广运用工作。
7.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规范案件受理、审理、归档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应用等流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协调组织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更加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8.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等活动。强化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保障,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补齐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短板,切实发挥法治惠民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公信力。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衔接配合,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提升公证服务品质。
9.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全区普法工作任务清单,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育,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打造体现海沧特色的“法治夜市”、“法治助企”普法品牌。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扎实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积极推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
10.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办理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等监督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和成长空间。
四、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重点领域风险底线
11.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常态化安置帮教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衔接、信息比对、季度排查、“双列管”等制度,推动刑满释放人员心理服务常态化,加大困难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力度,从严抓好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管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助力统战工作。
1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严格落实分级排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加强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高危矛盾纠纷摸排、研判、化解,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调解规定》,拓宽行政调解领域,指导住建、自然资源、人社等行政调解组织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等方面取得突破。根据按需设立原则,推动新兴行业领域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配合做好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试点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规范管理,依托省司法行政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精准化管理。
13.持续深化社区矫正机制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分析研判机制。持续深化“涉台社区矫正123工作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
五、突出赋能增效,全力打造堪当重任的司法行政铁军
14.持续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司法行政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15.全面提升政务运转效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任务落实。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6.强化司法所建设。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坚持政治建所、业务立所、队伍兴所、硬件优所,不断探索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推进海沧司法所业务用房升级改造项目。立足司法所职能定位,健全完善司法所工作制度,推进司法所在统筹街道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作用,坚持打造亮点,树立司法所建设标杆。
17.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眼队伍梯队建设和长远发展,逐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及核心专业公务员比例。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化中层干部梯队配置,持续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快成长成才步伐,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
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