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关于海沧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海沧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5:51
分享: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区人大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

  2021年7月至今年6月,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共19个,审计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24亿元(其中,违规金额0.1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2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93个;应上缴财政0.1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23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议60条;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审计专报3份。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检查。

  过去一年来,面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区经济平稳运行。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支运行保持平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5亿元,同比增长6.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03亿元,同比增长4.34%,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保持正增长。严控一般性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10.13%。用好债券资金6亿元,专项用于海沧新城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全力抓疫情防控稳增长。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全年落实疫情防控资金共计3.15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16条措施助企纾困,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86亿元,发放各类就业补贴0.9亿元。

  ——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始终坚持产业立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拨付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2.89亿元,兑现各项企业扶持政策资金11.3亿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实施10批科技计划项目,共投入资金1.23亿元。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投入人才扶持资金0.84亿元。

  ——扎实推进民生福祉提升。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全年民生支出50.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6%。建成14所中小学幼儿园,新增学位1.77万个,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海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投用,投入0.71亿元提升基层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发放各类救助帮扶资金0.2亿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2亿元用于农村裸房整治、溯源排查和污水管网提升。

  ——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结合,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落实被审计单位领导约谈、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审计整改“回头看”等制度。将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列入当年机关效能考评范畴,确保整改实效,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1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托财政数据分析,对176家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同时,组织对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局3个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现场审计。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85.05亿元、支出合计83.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76.76亿元、支出合计62.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0.55亿元、支出合计0.14亿元。

  政府债务方面:新增一般债券9亿元、专项债券10.51亿元,偿还一般债券3亿元、专项债券10.51亿元,年末余额41.39亿元。截至2021年底,新增债券资金支出完成率100%。

  审计结果表明,决算草案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在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持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一)预算编制、执行仍有待提升。部分项目未编入转移支付预算,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不高,部分基建项目因征地拆迁、用地手续、施工现场条件等原因进度滞后。

  (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物资采购超实际需求,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部分专项资金重复安排。

  (三)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足。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支出,部分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当年安排的项目支出进度慢,部分乡村振兴奖补资金沉淀。

  (四)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到位,预算调整追加的项目占全年采购数比重较大,部分单位采购非大宗政府采购项目时,未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公开采购意向。

  (五)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项目评价指标评分不准确,部分预算追加项目未纳入绩效管理,绩效结果运用不充分,未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及时调整。

  (六)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有待规范。部分由街道出资的企业,其股权未在区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反映,部分雨污水改造项目、市政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已移交但未入账。

  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新阳西中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开展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持续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完成新阳西中学项目建设。但在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部分产业资金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补助材料不完整、会计报销单据有误,未定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未督促企业履行奖补约定,部分扶持项目效果不显著,如覆盖面较窄、部分场地闲置等。

  (二)民生项目管理有待加强。部分“社会+”微实事项目未开展或滞后开展,个别“敬老餐桌”项目实际助餐对象较少,部分排水管网溯源排查、小微水体治理、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等项目进度滞后,部分危房解危奖补资金发放不规范。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确定施工单位的方式不合规,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规范,监理合同部分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项目负责人资质不达标、监理人数不足。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8个部门、2个街道共15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8家相关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各项经济业务,坚持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但在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再生水利用规划未开展、个别奖励金兑现未及时开展,部分危房整治、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清理不到位,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燃气“两换”、“三无”船舶整治等进度较慢。

  (二)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个别单位数据信息服务项目成果未采用,个别支出村庄规划设计项目提前终止合同,部分工程项目重复实施,个别水环境提升项目水质未达标,部分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

  (三)部分合同管理不严格。部分项目政府采购方式不规范,个别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滞后,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公示,部分拆除工程审核手续不完整,部分单位未督促购买服务承接方严格履约,项目评估验收滞后。

  (四)部分支出管理不规范。向非所属预算单位拨款,扩大工会福利费支出范围支出慰问金,支出程序不合规,下拨补助经费手续不完整,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

  (五)资产管理不到位。个别资产登记、保存程序不规范,移动办公系统闲置,部分储备用地管理不严格,部分招商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六)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个别街道下属公司未及时发放征地拆迁款,未规范签订项目合同,未及时收回奖金结余。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加大对国有企业审计力度,开展我区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海发集团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海投集团2019—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国企主要领导人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整改重组决策部署,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企业相关制度,生产经营趋稳向好。但在风险防范、资产盘活、经营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融资成本负担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执行不规范,内部风险防控不到位,闲置资产盘活存量多,资产运营效益低,财务核算不规范等。

  五、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建议。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边审边改、立查立改,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持续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

  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

  2022年8月11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