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关于海沧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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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发挥审计保障执行、促进发展的建设性作用。

  2022年7月至今年6月,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共20个。审计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10亿元(其中,违规金额0.1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97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17个。审计处理情况:上缴财政0.17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0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9条。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检查。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分别增长7.74%和7.3%。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34.5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及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安排落实中央直达资金2.85亿元,统筹保障重点支出。着力发展实体经济,三大主导战略性产业实现集群发展,入选中国工业百强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10条助企纾困政策,优化“八办”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工作机制,全年对企业的扶持及补助支出共计19.45亿元。

  ——民生事业投入持续加大。教育发展更加均衡,7所学校建成投用,新增学位7,800个,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健康事业持续发展,马銮湾医院竣工预验收,长庚护理院启动建设。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社会保障不断健全,兑现稳岗奖补、社保补贴政策,拨付各类帮扶救助资金,新增备案3家托育中心,启动2个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城区品质稳步提升,正本清源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入共计6亿元,新增路外公共停车位1,389个,建成10座口袋公园。

  ——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首个PPP项目完成财政部入库,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建设。持续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运用智慧财政系统,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出台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国资国企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大国有企业监管力度。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审计整改取得良好成效。有关部门单位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区审计局全力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持续跟踪整改进度,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0.17亿元,完善规章制度11项。从整改总体情况看,取得良好成效。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并对有关电子数据进行审计分析,对相关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现场审计。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4.57亿元、支出总计82.33亿元,年终结余2.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6.53亿元、支出总计79.88亿元,年终结余6.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04亿元、支出总计2.04亿元,年终结余8万元。

  政府债务情况:当年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9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51.39亿元。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及旧城旧村改造等项目,一般债券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收入,支持发展,保障民生,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有待提升,部分事业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存量资金二次沉淀规模较大,部分街道将历年收回的存量资金进行再次安排,但年底结余较大。结转结余资金长期沉淀,部分征迁资金长期滞留在征迁公司账上,部分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资金闲置在村居账上。

  (二)零基预算改革仍需推进。村居组织运转经费未建立支出标准,预算安排主要由街道参考往年经费支出等情况自行确定。征拆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部分项目预算规模较大,但实际支出较小。部门专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如:1家单位在编制排水管网溯源排查专项预算时,未考虑上年结余;1家单位下达给街道的两岸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1家单位未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时调减被征地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预算。

  (三)支出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基建项目资金支出缓慢,8家单位62个工程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充分或工程结算滞后,造成当年执行率较低。个别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如乡村振兴奖补资金、水毁抢修资金等。个别专项提前付款,部分街道在空中缆线专项整治工作中,未采用以奖代补模式,而是按工程项目模式开展,造成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财政管理精细化有待提升。财政性基建投资年度计划与年度预算衔接不紧密,第一批基建投资计划有77个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第二批有93个项目未纳入预算调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按要求压减,61家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按规定对152个项目进行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存在前松后紧、年底集中支出的情况,第四季度支出占全年支出的37.13%。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要求不到位,部分项目资金未采用国库集中支付,部分街道征收资金不是由街道统一对外支付,而是通过所属征迁公司支付。

  (五)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未将直达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畴,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完善,部分支出政策在出台前未进行绩效评估、在到期前未开展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个别专项目标值设置过低、专项指标设置与预算内容不相关或不全面。3个转移支付项目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二、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我区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为民办实事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开展,以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教育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还对1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较好地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提升救助保障水平,推进教育资源向优质化均衡化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有待改进。部分补助资金兑现不规范,如:多拨付1家企业营收奖励金,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存在标准不一问题。部分补助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如:1家单位对第三方审核工作监管不到位,造成多计算企业营收奖励金;1家单位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不严格,将不属于技改设备范畴的支出纳入补贴预发放范围,造成多预发补贴。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为民办实事项目上报不规范。2家单位3个项目项目未按时完成。1个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2018年建成后闲置,实际未运营。

  (三)个别招商引资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未及时开展绩效考核;1个项目已提供资金和场地支持,但合作方未按协议提供相关服务。

  (四)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存在不足。个别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个别补贴发放不到位,未向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发放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五)教育资金资产管理不够严格。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如:2个项目未经审批先实施,2个项目未验收先行支付尾款,2个项目供应商未按时履约,2个项目验收不严格。部分资产管理不到位,如:3所学校心理活动室设备长期闲置,委托国企代管的5所幼儿园未入账。资金管理不规范,如:1所学校的补助资金结余未上缴,2所学校超范围使用捐赠资金。

  (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审批程序不合规,如:工程变更未批先做,项目调差款拨付程序不合规。工程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分项投标控制价超概算,工程物资实际采购价与中标价差异较大。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如:代建单位超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提前占用财政资金。投资绩效不高,空间可利用率低。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8家单位13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经济业务活动,坚持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1家单位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进度滞后,未设立民办学校教育发展基金,部分学校未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1个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度滞后,未落实“散乱污”企业后续整治工作。1家单位未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1家单位未对重大活动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1家单位部分年度对口帮扶任务未完成。

  (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采购管理不规范,5家单位存在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未审批先采购、采购合同倒签、未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验收不严格、项目效果不明显等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3家单位存在在工会经费账户列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行政运行费用,个别公务出行“先出行后审批”、公务接待手续不完整等情况。收支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存在向非所属预算单位拨付补助经费,向非工会会员发放慰问金,未按规定公开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信息,未及时足额上缴团费,未按规定返还基层团组织留用团费等情况。

  (三)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49个项目工期滞后,1家单位4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先交付使用,3家单位76个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完成财务决算,1家单位2个项目合同倒签。

  (四)对所属单位监管薄弱。1家单位未按要求对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责任督学进行考核、对职业学校的实习单位开展评估。1家单位下属企业发放征地拆迁款不到位,超标准发放绩效奖励,支付征拆款审批流程倒置。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实施了1个街道3名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管理不规范。土地承租方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实施建设,部分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被非法占用,代建单位超期使用2处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图斑整改率低。

  (二)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1处废旧矿区整治不到位,堆放石料和建筑废土,矿坑积水较深,存在安全隐患。控源截污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如:4处排洪渠、排水沟存在不同程度污染,1处截污工程未达预期效果,6处入河排水口整治未按时完成。个别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约束性目标任务未完成,个别路段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了1家国企2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人员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但在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合理安排支出规模,管好用好政府债务资金,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提升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

  (二)优化政府投资管理,促进项目提质增效。完善项目储备机制,编制滚动投资计划。加强前期论证,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业主职责,完善代建管理机制,规范代建管理行为,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评估制度,切实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三)加强国企经营管理,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完善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重大投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有效约束自由裁量权,规范经营管理,预防腐败,推动管理工作效率、效益的提升。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提出整改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边改、立查立改,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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