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13-01-01-2024-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5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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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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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区人大决议,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023年7月至今年6月,我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4个,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59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227个,提出审计建议63条,上报审计专报4份,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5条。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检查。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工作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促发展、保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稳住经济大盘。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6亿元,用于支持海沧区新城发展、产业园区建设;参与市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争取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市级专项资金2.09亿元;稳步推进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及时兑现企业扶持资金。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强民生投入,全区民生支出50.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96%;建成投用沧江高中等7个项目,建设40个全民健身场地;完成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实施32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生成123个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

  ——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保障教育、医疗等资金需求;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产业引导基金参股三只子资金;推动房票惠民政策落地,完善房票兑付机制。

  ——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审计成效更加显著。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形成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2024年6月,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整改事项84个,已立行立改40个,到期问题整改率为100%,完善规章制度36项,追责问责26人次。从整改总体情况看,取得良好成效。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6.14亿元、支出总计81.10亿元,年终结余5.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3.89亿元、支出总计41.24亿元,年终结余2.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1亿元、支出总计0.11亿元,年终结余0。

  政府债务情况:当年新增一般债券1.6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5.99亿元。2023年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市政设施、产业园区及旧城旧村改造等项目。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财政资源还需进一步统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4,551.46万元未及时上缴。部分市级项目资金统筹使用不充分,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储备未做实做细。上级奖补资金安排有待优化。

  (二)财政支出结构有待优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安排不足。财政贴息政策运用不充分,全年贴息政策支出的预算安排占企业扶持资金的比例较低。

  (三)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2个部门将下属62家预算单位38个项目资金3,056.43万元编入本部门预算,未予细化。3个部门在14个专项形成二次结余,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预算单位有关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对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2个部门实施现场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6个行政事业单位,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工作不扎实。预算编制不规范,1家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2家单位超资金需求、无依据安排支出预算。部分专项预算执行率低,9家单位25个专项执行率低于80%。经费支出超预算,1家单位1个劳务采购项目超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5家单位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自评不准确等。

  (二)政府采购存在不足。预算编制不到位,4家单位18个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制或编制不准确。审批流程不规范,8家单位10个项目先实施后审批、超审批金额支付。招标管理不完善,6家单位13个项目采购方式不符合规定、投标文件审查不严格等。7家单位11个项目合同签订不合规。

  (三)支出管理不严格。城市维护经费未完成决算,1家单位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在所属公司列支业务费等。

  (四)资金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部分资金未收回或收回不及时,1家单位未采取竞争性或集体研究方式决定存放银行,1个村居银行账户未纳入街道管理。

  (五)部分项目成效不明显。个别项目使用率低,1家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仅运行2个月即停用,1个信息平台部分模块未使用或使用频率低。项目推进缓慢,1家单位的土地集中流转项目滞后5年未完成。资金使用效益不高,1家单位的维稳管控保安管理费用未有效发挥效益。

  (六)内控管理不完善。重大经济事项未上会集体研究,6家单位13个大额支出项目未上会研究。2个街道8个村居征拆补偿款长期未清理。内部控制薄弱,1家单位1个项目未明确协议违约条款、未按程序审核补助款,且未开展绩效评价。

  (七)业主职责履行不到位。立项管理不到位,2家单位3个项目策划生成不充分、先实施后立项或未办理立项变更手续。招标管理不规范,项目拆分发包3家单位内部招标管理制度不完善、小额项目预结算不规范、委托无资质单位施工等。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结合区民政局、区卫健局、街道等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医药领域、文体旅产业等有关政策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并开展了新阳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涉及民生项目和资金方面

  1.民生政策落实仍有差距。部分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不到位。个别文件制定不完善,未细化临时救助标准。

  2.民生项目监管还需加强。不同养老服务项目存在部分服务内容重叠,费用重复列支的情况。对养老服务项目行业监管较为薄弱,2个项目长期未开放服务、2个项目运营效果一般等。

  (二)医药领域资金审计方面

  1.部分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推进缓慢,托育机构监管力度不够。乡医退出和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开展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工作。

  2.医药物资购销不规范。采购价格管控不严格,个别医疗设备采购单价超市卫健委参考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制定用药目录。

  3.资金管理较为薄弱。部分疫苗款未及时结算,疫苗储运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扩大医保基金使用范围。

  (三)文体旅产业资金审计方面

  1.产业规模总体偏小。我区文旅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对辖区经济贡献有限。

  2.政策制定不规范。个别政策更新不及时,旅游产业扶持、民宿扶持等2份政策已过有效期,尚未更新。

  3.部分专项工作推进不到位。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未完成、文物保护标志设立等未实现全覆盖。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较少。2个健身房健身器材数量配置不足。

  4.部分支出管理不严格。体彩公益金管理不到位,2个年度未编制使用计划,2个资助项目使用效益不高。个别项目支出不经济。部分会议奖励滞后兑现。农村电影放映补贴发放不规范。

  (四)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方面

  部分基金管理不规范。2只基金投资比例未达标、投放区域不符合约定,产业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1只政府投资基金未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部分工程管理不合规。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格,部分项目未编制预算价,以实际工程量计价;个别单位工程概算送审价超中标价。招标工作不规范,招标文件中未约定主材相关参数,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流于形式。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2个街道7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等,重点关注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1.公共文体资产管理薄弱。个别项目运营过度依赖财政,资产委托代管程序不完善,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公益性作用发挥不充分。

  2.部分资产管理存在不足。部分资产账实不符,3家单位95件资产盘亏、调拨或停用未进行账务处理。部分房产管理不善,1家单位7处房产闲置,1家单位1处出租出借手续不全等。部分罚没资产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未建立物资管理台账,77件罚没物资未入库登记等。

  3.资产共享共用工作有待加强。全区仅8家单位在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上发布闲置资产信息,无单位发布需求信息。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1.水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小微水体治理后续管理不到位,4处已完成治理的小微水体后续管护不善。“湖长制”落实不到位,个别排放口不同程度排污入湖。

  2.土地和森林资源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土地被非法占用。个别基本农田标志未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

  五、审计建议

  (一)加大财力统筹,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强化资金筹措保障,努力培植税源,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争取债券资金额度和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焦民生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跟踪问效。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强化政策协调配合,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实施效果。

  (二)深化预算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制度有机结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购买服务预算。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规范建设管理,加强资金支付审核。

  (三)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明确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盘活用好各类闲置资产,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动绿色环保发展。

  (四)强化审计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和追责问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审计部门持续跟踪督导,不定期开展约谈、走访工作,形成审计工作闭环。推进各类监督协同贯通,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协作,落实审巡纪联动机制,统筹开展“巡审联动”项目。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提出整改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边改、立查立改,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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