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2-01-01-2021-003
  • 备注/文号:厦海统〔2021〕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6
  • 内容概述:2021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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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4-1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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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精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厦门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厦审改办〔2019〕25号)和《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统〔2016〕59号),决定对你单位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6日

  地点: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展厅第三会议室

  二、检查组成员

  组  长:袁友典

  副组长:黄学东、王鹭媛

  成  员:陈琳玲、陈伟华

  三、检查对象

  我局于4月16日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海沧区辖区59家企业为检查对象,并通过厦门海沧区政府网对外公示2021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

  四、检查内容

  统计调查对象数据质量情况:是否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是否按企业“一套表”制度及要求,独立、真实报送联网直报相关统计资料;是否自觉支持、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是否及时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有无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行为;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其中: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年报营业收入、期末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2020年年报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期末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相关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企业2020年年报营业收入、期末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相关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4.建筑业企业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业总产值、签订合同额、房屋施工面积和应交增值税、2020年年报营业收入、期末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相关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五、检查材料

  被检查单位应准备《企业信用代码证》副本及有关数据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年报《财务状况》(B103-1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2020年1-12月相关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总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等;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员工花名册、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及费用、收支中的工资、福利等分项资料。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2020年年报统计报表(E104-1表、E104-2表、E103表、S104-1表、S103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相关的财务总账、销售收入明细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始记账凭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等资料、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员工花名册、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及费用、收支中的工资、福利等分项资料。

  3.服务业企业:2020年年报统计报表(F103表)及企业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等资料、反映企业营收来源的合同或相关凭证、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员工花名册、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及费用、收支中的工资、福利等分项资料。

  4.建筑业企业:与统计上报口径相一致的凭证(形象进度法:三方进度凭证、合同台账、明细单等;财务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发票、合同台账等);2020年年报统计报表(F103表)及企业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等资料、反映企业营收来源的合同或相关凭证、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员工花名册、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及费用、收支中的工资、福利等分项资料。

  六、检查方法

  (一)发出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通知书;

  (二)对随机抽取的单位的原始报表数据与计算机上数据进行比对、核查;

  (三)汇总整理抽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

  七、要求及说明

  (一)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抽查内容准备好汇报材料和各类相关资料,汇报材料要简短。

  (二)受检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有关资料或编造虚假材料应付检查的,以拒绝接受检查论处。

  (三)检查组成员及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抽取结果

  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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