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2-01-01-20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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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5
- 内容概述:海沧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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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对照《中共海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厦海委法〔2021〕1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统计工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精神。今年2月18日组织区政府领导、各部门和街道领导及统计负责人参加市局举办的有关GDP核算的视频培训会。2月22日,在区政府常务会上,除了传达学习有关统计工作法规规定外,区统计局专业人员向与会人员详细讲解相关统计指标知识,并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分发市统计局编印的《统计指标技术要点》。
(二)强化规范运作,落实“双随机”检查
一是健全统计监督机制。根据上级统计部门部署,及时制定梳理统计执法事项等五项清单,制定统计权责清单,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完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流程,进一步规范统计监督机制,建立统计违法举报机制。拓宽统计违法违纪举报途径,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投诉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统计违法惩戒曝光力度。二是严格“双随机”抽查。2022年8月,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厦海统〔2021〕16号)文件要求,共抽取61家法人(项目)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目前检查已全部完成,检查发现1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并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三是规范统计执法案卷。6月22日及11月14日,区统计局分别参加市、区两级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案卷评查标准及评查中提出的问题,区统计局进行卷宗整改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区统计执法专业水平。四是积极参与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2022年,区统计局执法人员陈琳玲、陈伟华、王鹭媛三位同志先后被福建省统计执法监督局抽调至各个地市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累计参加执法检查6人次,检查专业涵盖工业、批零业、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通过选派执法人员参与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局统计执法专业水平。
(三)强化氛围营造,深化统计宣传教育
一是继续做好干部任前考试。继续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领导干部统计知识百问》列入全区干部任前考试范围。凡拟提拔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须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并参加集中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经考试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予以正式任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共306人参加干部任前考试,全部通过考试。其中;2018年9人、2019年97人、2020年103人、2021年21人、2022年76人。任前考试制度强化了领导干部对统计违纪违法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
二是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培训内容。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列入区委党校处科级干部培训班必修内容,由区统计局提供法律法规合订本作为党校学员学习资料,每期培训班均安排一个下午时间进行集中学习。今年4月12日,区统计局袁友典局长在区委党校举办的主体班上作了题为《了解统计依,依法统计》的讲座,4月14日海沧区统计局许剑寒副局长(挂职)做客海沧区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解读《统计法实施条例》。
三是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我区会同厦门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海沧区新阳街道办事处,于12月8日在海沧马銮湾生活广场举办一场以“弘扬宪法精神 奋进统计新征程”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通过主题文艺表演、设置宣传展台、普法竞答、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进一步走进统计、认识统计,提高全面统计法治意识。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统计业务水平
一是注重统计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把学法用法和依法统计、勤政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法制学习和普法宣传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制水平。二是注重执法业务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考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决策、统计法治和依法治理的能力。目前海沧区持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有3名。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做好统计数据发布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一方面做到应该主动公开完全公开,另一方面又注意对信息公开进行审核,注意不发布虚假或不完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每月通过海沧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做好主要统计指标解读,宣传相关统计知识,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数据生产状况,提高统计数据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及时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形式:共公开信息52条,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通报、2022年预算说明及2021年度部门决算、统计月报、统计季度、统计年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业务动态等。
(六)扎实开展“线下”统计业务培训及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
1、工业“线下”走访全覆盖。海沧区统计局联合主管部门、街道制定走访方案,统筹有序对全区近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全覆盖调研走访,发放统计制度、统计指标技术要点及注意事项等文件资料,详细讲解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及要求,关注重点企业、减产企业,重点辅助帮带新入统或更换统计员的企业。
2、商贸业、服务业“线下”集中培训全覆盖。海沧区统计局于6月份下旬分专业分批次进行“线下”统计业务培训,培训场次6场,指导企业学习《统计指标技术要点》,做到依法入统、统必合规。
3、加强工业数据核查比对。2022年,先后完成新入统企业全面核查、重点企业数据核查、重要指标比对核查、国家强制审核检查等5批次数据核查工作,共核查企业166家次。对数据报送差错企业做好追踪提醒,督促及时据实修正数据,并要求企业规范完善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
4、开展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建安投资增速异常的县(市、区)项目抽查的通知》要求,我区对6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家劳动工资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通过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对调查对象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自主填报、行业划分是否正确、统计划分是否准确、统计指标是否填报正确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
(七)扎实开展法人(项目)入退库核查及第三方机构违规开展统计代理清理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
6月27日,我局局务会布置法人(项目)入退库专项检查有关事项。会议要求各专业对2021年以来“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项目入库退库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入(退库)真实性、数据报送真实性。2021年至今,共有797家单位、292个投资项目入库;有191家单位、122个投资项目退库。
5月30日,我局局务会研究布置清理整顿第三方机构违规开展统计代理情况。截至7月28日,清理情况如下:限上商贸业名录共有1005家企业,存在第三方机构代报统计报表的商贸业企业有41家,代理机构有15家。规上工业名录共有494家企业,存在第三方机构代报统计报表的工业企业有9家,代理机构有5家。规上服务业名录共178家,存在第三方机构代报统计报表的企业有2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有157个,存在第三方机构代报统计报表的项目有1个。建筑业、房地产业不存在第三方机构代报统计报表情况。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是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受众面有待提高,宣传力度不够。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每月结合支委会、局务会,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相关法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干部任前考试、《统计法》进党校、统计法治宣传、企业走访、数据核查等相关工作。今年4月份,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党校举办的主体班上作了题为《了解统计依,依法统计》的讲座。7月份先后研究并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完成对61家企业统计“双随机”检查。12月,圆满完成“12.8”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前发展、向纵深进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水平。坚持法治思维、生态思维,统筹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提升,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持续把提供高质量统计数据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文件。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及时做好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加大“双随机”检查,全年双随机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省、市要求标准。严肃查办上级统计部门转办案件,严格查处统计违法企业,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学习其他单位经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重视统计法制宣传,强化统计执法执纪。一方面,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制宣传,重点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各类执法检查,加大区本级数据质量检查力度,加大相关重要指标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造假向源头数据延伸,树立统计法制权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