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15-01-01-2024-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5
  • 内容概述:关于发放2023年度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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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发放2023年度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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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放2023年度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街道:

  根据《厦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特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发改规〔2022〕3号)规定,启动联动机制,发放2023年度价格临时补贴。现就发放2023年度价格临时补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发放对象:全区重点优抚对象。保障对象人数以2023年12月人数为准,按照不重复原则发放。

  二、发放标准:每人68元。

  三、资金保障:所需经费由各街道在临时价格补贴经费中列支。

  四、发放方式:通过现行的社会化发放方式,2024年1月29日前发放到位,各街道并于1月30日前将发放情况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特此通知。

  厦门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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