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7-02-00-2023-020
- 备注/文号:厦海卫健函〔2023〕3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5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C2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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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尊敬的孙瑞霞等11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海沧区低龄幼儿托管服务的建议”和“关于成立海沧区托育服务协会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承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筹划,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5月11日和6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与官玮娟、孙瑞霞委员进行电话沟通,充分了解建议意图,反馈落实提案工作措施,并建立双向联系。目前,全区现有托育机构30家,其中已备案11家,普惠托育园3家,现有托位2277个(含幼儿园托班),每千人托位数3.52个。
二、措施与成效
(一)深入开展走访调研。今年以来,区、局领导共开展3次走访调研。2月6日,时任区政府副区长庄源源组织召开婴幼儿照护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年度婴幼儿照护工作;4月4日,区卫健局主要领导带队走访调研我区部分托育机构,深入了解机构建设现状和存在困难;4月17日,庄源源副区长带队走访调研城建教育托育中心和海萌宝托育机构,组织召开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座谈会,卫健、教育、财政、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消防大队和4个街道、6家备案机构代表共30人参加,会议收集问题7个,意见建议14条。同时我局还在“健康海沧”微信公众号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对婴幼儿照护的意见建议,100多人参与问卷。我局还加强行业协商会商,不定期召开托育机构座谈会,座谈了解托育机构在运营、招生、人才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协商推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2023年以来共开展托育机构座谈会3场。
(二)加大托育扶持力度。一是推进普惠试点。每年开展新(改、扩)建托育机构摸底调研,推动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目前我区共有普惠托育机构3家,其中1家公办民营(安居吾苗苗托育机构)、2家民办公助,普惠性托位300个,每家托育机构均给予100万元补助。今年我区拟新建3家托育机构(其中区属国企1家,民企2家),新增420个普惠托位,其中280个托位为新建托育机构(国企办托100个,民企办托180个),140个托位为原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二是实施普惠补助。按照《厦门市普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从6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1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已备案通过且实行普惠的托育机构给予每人每月300—600元运营补助。三是解决用电难题。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用电保障服务的通知》精神,协助7家备案托育机构实行生活类居民用电申请,减少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四是补助保险费用。对去年疫情期间购买保险产品的9家备案机构,给予保险费用30%补助,减轻机构负担。
(三)开展托育宣教引导。一是开展托育主题宣传。制作发放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手册2万份,放置在各托育机构、村(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月5日,市卫健委联合我区在海虹社区下沉广场开展“关注婴幼儿科学照护•共建家庭幸福未来”2023年“鹭岛健康潮•爱邻护幼”主题宣传活动,5月20日在海沧市民广场举办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福建省启动仪式,7月2日在东孚山边社区开展“7.11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亲子活动、义诊、医育结合讲座和托育机构推介,进一步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开展托育志愿服务。全市率先成立“守护海娃 共托未来”海沧区婴幼儿照护志愿服务队,进村入户、送育上门,为婴幼儿家庭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供专业育儿指导,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卫生保健服务,现有志愿者100多人,开展活动5场。6月7日,《人民网》刊登报道海沧区全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6月12日,《健康报》刊登《把托育点建到老百姓家门口》,宣传报道我区社区托育点建设;7月24日,《人民政协报》刊登报道海沧区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海娃”的经验做法。
(四)推动托育多元发展。一是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卫健、教育部门联合推动,鼓励幼儿园在现有生源减少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开设托班或独立设立托育机构。目前,我区共有41所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在园3岁以下婴幼儿612人;有2所幼儿园隔离出独立场所设立托育机构,较好地满足了家庭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二是推动国企办托。指导海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海沧城建托育中心,选址海投第一湾新建海沧第二幼儿园托育总园,充分发挥国企力量,展现国企担当,借鉴海沧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经验,打造以“全日托育+亲子早教+兴趣教育”为一体化的新行业生态运营模式。三是拓展公共服务。结合海沧实际,推进社区(村)与托育机构共建,社区利用社区现有的户外公共场所、居民大学课堂等公共资源,为婴幼儿照护政策宣传提供支持。目前我区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共2个:2021年厦门海萌宝托育有限公司成为嵩屿街道海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2022年海萌萌(厦门)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成为嵩屿街道海发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四是推行福利性托育服务。通过自办、委托第三方或共建等方式,推动用人单位为单位内部职工3岁以下子女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目前我区开展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共2家:2021年指导厦门长庚医院设立员工幼儿临托中心;2022年指导区妇幼保健院与厦门海萌宝托育有限公司共建福利性托育服务。同时区总工会每年暑假期间还积极发动辖区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创办职工子女暑托班,解决职工子女暑假无人看管的后顾之忧。2022年共10个基层单位举办16个暑托班,收托职工子女364人,补助经费约33万元。
(五)倡导优化托育服务。4月6日制定下发《关于倡导优化托育服务的通知》,鼓励托育机构提供多元化托育服务。一是弹性调整入托时间。鼓励托育机构根据家长需求,上午到园时间调整为上午7:00-9:00点之间,傍晚接回时间调整为17:00-19:30之间,解决部分上班族无法在规定时间接送婴幼儿的困扰,目前全区30家机构均采用弹性入托。二是优化个性托育形式。在托育形式上,除日托外,各托育机构可根据机构实际和家长需求,适当扩展全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三是整合场机构定位信息。指导各托育机构在“厦门市托育机构信息采集”微信小程序录入机构定位信息和基本情况,居民通过“托育指引”微信小程序即可查找机构位置,了解我区托育机构分布情况。目前,全区30家托育机构有28家已上图,新增2家正在收集信息。
(六)加强托育规范建设。一是加强机构备案检查。对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认真审核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评价报告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并实地检查机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情况,全部符合规定、标准方可备案。在从业人员资质方面,从今年开始,对于园长的资质,不再以“幼儿园园长证”认定,而必须要有资质专门机构培训的“托育园园长证”。二是加强托育人才培养,积极与区人社局沟通、与市卫健委协调,依托其它高校加强人才培养。今年已组织11家备案托育机构参加国家托育职业教育中职教材建设线上培训和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组织3家新建普惠机构负责人参加市级业务培训;区妇幼组织3期72人次卫生保健人员培训。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22年督促1家托育机构及时申报消防验收手续,实现全区托育机构安全检查全覆盖。2023年4月26日-5月6日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对11家备案托育机构进行消防检查,共发现35个问题隐患,目前已全部完成落实整改,1家托育机构因消防问题被行政处罚1.3万元。近三年未发生婴幼儿安全责任事故。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要求,加强行业规范监管,督促托育机构落实规范办园、科学抚育等要求,打造优质服务典型,推进我区托育机构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宣教引导。通过微信、健康海沧等平台,宣传国家政策法规,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托育机构。鼓励托育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长课堂等特色项目,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区发改、财政、工会、民政、资源规划、计生协会等部门,合力推进普惠托育、福利性托育、拓展公共服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和家庭科学育儿宣传服务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检查督导。深入机构检查,了解托育服务机构设置、设施配备、人才培养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新建机构的方案拟制、场地设置、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指导服务,提高建设效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灵敏
联 系 人:张金杯
联系电话:6051299,18959252680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