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0-07-2009-037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09〕3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3-31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海沧区协助海沧农村信用社清收旧欠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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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成立海沧区协助海沧农村信用社清收旧欠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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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厦门市农村信用联社通过后续考核提供必要条件,经研究,决定成立海沧区协助海沧农村信用社清收旧欠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文东(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何伯星(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郑榕平(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子汝(区法院副院长) 

  林江帆(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晚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振强(区委农办副主任、区农林水利局调研员) 

  林国良(区经贸局副局长) 

  杨 文(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国忠(东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颜复兴(海沧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振刚(海沧信用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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