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5-02-2009-004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09〕1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2-23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厦门市海沧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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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成立厦门市海沧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6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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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海沧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白国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江帆 区政府办副主任

  林国良 区经贸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振强 区农办副主任

  林丹东 区监察局副局长

  颜忠进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淑珠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琳琳 区审计局副调研员

  陈建川 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邓洪钧 区工商局党组副书记

  张怡坤 市质监二分局副调研员

  陈金灿 东孚镇副镇长

  颜复兴 海沧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黄承玲 新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络员:张 骏 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刘俊杰 区经贸局主任科员

  温丁利 区监察局主任科员

  康绍青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林珑珑 区审计局干部

  周亚春 区农林水利局主任科员

  黄爱佳 海沧公安分局户政处处长

  郭 妮 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科员

  黄火良 市质监二分局主任科员

  周志坚 东孚镇财政所所长

  颜志平 海沧街道办事处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

  庄喻艺 新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二、相关工作机构及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销售组、补贴组、宣传组、市场监督组和纪检监察组,各组职责和组成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区经贸局,主任由林国良兼任。

  (二)销售组。负责销售网点备案工作;负责销售组织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协调解决销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销售组由区经贸局负责。

  (三)补贴组。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出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的组织及管理工作;组织对镇(街)财政补贴兑付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牵头单位:区财政局,成员包括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海沧公安分局和各镇(街)有关部门。

  (四)宣传组:负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对全区宣传报道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组织新闻媒体下基层采访。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五)市场监管组。负责家电下乡市场监管,规范产品售后服务,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经营秩序;负责销售企业和家电产品有关的举报投诉的处理。由区工商局和市质监二分局等部门组成。

  (六)纪检监察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兑现的监督管理;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政府部门举报投诉的处理。牵头单位:区监察局,成员包括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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