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2-04-2010-096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0〕12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2-15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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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0〕266号)的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李文东(投资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白国华(区政府副区长)
王明德(区经贸局局长)
成 员:林江帆(区政府办副主任)
连远海(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绍华(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张 骏(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冯凤岐(区经贸局副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克芬(区发展改革局副调研员)
颜毅强(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勒永(区财政局副局长)
傅晓菁(区国资办副主任)
唐培河(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林振强(区农林水利局调研员)
高燕怀(区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建明(区地税局副局长)
郑庆荣(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怡坤(市质监二分局副调研员)
蒋刚毅(厦门海关驻海沧办事处副主任)
洪节省(厦门海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罗永斌(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陈 勇(区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整规办),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国良副局长兼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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