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3-00-2015-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5〕1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07
  •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区爱卫会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15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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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转发区爱卫会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15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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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定的《厦门市海沧区2015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6

  厦门市海沧区2015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有效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美丽厦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迎接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今年对我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复核,特制定 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城区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工作的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规定的范围内。

  二、主要任务

  (一)标本兼治,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

  (二)引入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开展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防鼠、防蝇、毒饵盒等防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四)加强除害防病宣传,不断强化群众的卫生意识,增强除害防病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预警,及时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七)加强全区组织协调,适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

  (八)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九)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与应急处理预案,做好消杀药品等物资保障工作。

  (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落实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病媒生物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责任分工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负责各自区域范围的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各主要部门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爱卫办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统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情况督导考核。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开展全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预警工作;对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三)各街镇负责组织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别是加强有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协调支持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督导检查辖区单位、住户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措施。

  (四)区爱卫会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落实各项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相关标准范围之内。

  1.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台、报道组等新闻媒体,在全区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期间,在比较重要的版面和时段,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

  2.区委文明办要将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3.教育部门、各学校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对公共外环境的下水道、排洪沟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加强对公园绿地、道路隔离带、海沧湖的卫生管理。

  5.区市容环卫处要将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情况纳入考评内容。

  6.环卫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街镇、村居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家园清洁行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做好垃圾清理转运工作。

  7.建设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结合文明施工督导检查施工单位,严格管理在建、待建工地的卫生整治,做好在建、待建工地日常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督促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所管居民生活小区、办公楼宇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8.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乱倒垃圾、土头及夜间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的查处力度,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

  9.交通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维护我区良好城市形象。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市场开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监督市场开办方做好农贸市场日常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及时做好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宾馆、酒楼、小饮食店等餐饮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经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各单位要保证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落实,专款专用,统筹好药械和有害生物专业服务采购工作,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基本设施建设。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美丽厦门、健康为先”的报道,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宣传,经常播放和刊登病媒生物防制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利用爱国卫生月、卫生日、统一行动期间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使除害防病的重要性家喻户晓,广泛动员居民积极参与。

  (三)全面组织各级业务培训。爱卫机构要组织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四)坚持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坚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对病媒生物防治统一行动后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防制效果评估。

  (五)定期组织病媒生物防制大行动。根据全市气候特点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情况,2015年全区性统一行动拟安排如下:

  1.3-5月、7-8月和9-10月各适时开展一轮灭鼠、灭蟑统一行动。区爱卫办负责组织有害生物防治专业机构对公共外环境消杀工作,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在辖区内设立病媒生物药物免费领药点。

  2.5-6月、8-9月各开展一次灭蚊蝇统一行动,重点做好海峡论坛和“9.8”卫生保障。

  3.在迎接国家爱卫办和省爱卫办对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前,根据需要全面开展一次全区灭鼠、灭蟑、灭蚊蝇统一行动。

  (六)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厦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在统一行动期间,区爱卫办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各街镇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坚持街道月检、半年考核、年度抽检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督导情况,大力表彰先进。各部门、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考评结果与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挂钩,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落实。

  (七)认真做好防制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调研,不断创新方法,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除四害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做到科学除害。

  附件:厦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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