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5-00-2015-006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5〕24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4-24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海沧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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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沧区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海沧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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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定于2015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开展城乡家园清洁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活动。现将《海沧区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海沧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海沧区城市洁净工程行动

  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确保城市洁净工程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中取得明显成效,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厦府〔2015〕69号)和全市城乡家园清洁行动暨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以集中整治为突破口,以常态化保持为最终目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区统一组织、各街道具体实施、全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计划,严密组织,严格考评,力争在第一个集中整治月内全区市容环境面貌水平明显提升。 

  二、总体目标

  (一)保洁水平明显提高。主次干道、公共交通运营场所(含车站、码头、港口、机场等)、公园、广场、公共文化、艺术、体育及展览(销)活动场所、居住区、集贸市场等的环卫作业质量均达到《厦门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环卫工人道路清扫作业动作规范,作业扬尘明显减少。

  (二)卫生死角基本消灭。做到道路中分带、绿化带中无明显白色垃圾,垃圾桶周边干净清洁,背街小巷清洁卫生保持较好,防雨棚上无废弃物积存,城市“三乱”、就地焚烧垃圾等现象明显减少。

  (三)“道路清洗工程”效果明显。全面落实主干道每天、次干道每三天清洗一次要求,对重点道路和重要时节,清洗密度适度加大,基本实现“路面见本色”可席地而坐要求。

  (四)清洁楼周围无污水滴洒和臭味。面向市场引进先进的清洁楼污水、臭气处理技术和模式,完成一个试点整治,为年内对所有清洁楼进行升级改造提供样板,努力做到目前正在使用的清洁楼周围无污水滴洒、无臭味。

  (五)“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店面门口秩序良好,干净卫生,绿化管理到位。

  三、行动任务及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街镇要按照全市和全区城市洁净行动的要求,制订本辖区第一个集中整治月实施方案,于4月21日前将本次行动任务部署到社区,并报区城管执法局。 

  (二)统一行动日

  1.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 

  2.行动任务:东孚镇、海沧街道、新阳街道分别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城建集团组织环卫工人和绿化保洁人员集中清理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处的环境卫生,突出市政红线与物业小区红线结合部的清理。各街镇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集中清除房前屋后、雨棚阳台、闲置空地等的各类积存垃圾,整治规范“门前三包”,搞好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迅速形成全区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年度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开好头、造好势。

  3.参加人员:区领导,各级文明单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街镇和村(居)工作人员、志愿者、居民(区文明办负责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自行组织参加统一行动,各街镇负责各自辖区的组织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

  1.时间:4月21日-5月20日

  2.行动目标:各物业小区、公共场所、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沿街店面等区域无积存垃圾,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良好,就地焚烧垃圾等问题显明减少。

  3.行动任务:区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城建集团、海沧公路分局要抓好道路清洗保洁。城建集团要做好清洁楼周边卫生保洁和除臭工作,加强垃圾转运车辆“跑、冒、滴、漏”现象整治,加强主次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责任区的清扫保洁与垃圾收集,重点解决市政红线与物业小区红线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消除“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问题,全面落实并提升“道路清洗”工程质量。区建设局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小区、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增加店面门前与停车场保洁频次,加大住户与店家垃圾收集力度,确保垃圾收集车辆密闭和整洁。各街镇、社区抓好辖区内“门前三包”的整治。区城管办要突出考评重点,加大考评力度,充分发挥特考团的作用,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区市容环卫处负责统筹协调环卫系统开展全面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4.参加人员: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街镇组织镇政府、街道办、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居民,环卫工人;区委文明办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区妇联组织妇女,区团委组织共青团员、志愿者共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四)考评小结阶段

  5月10日-5月13日,由区城管办组织对全区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评,同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考评结果和存在问题将作为全区市容点评会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及时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迎接全市考评的准备。

  各街镇、城建集团应在集中整治结束2个工作日内向区城管执法局提交集中整治总结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及发现不足和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区城管执法局将在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工作点评会议,点评各单位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措施与要求

  (一)各街镇、城建集团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城管办要督促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展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切实抓好洁净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区直部门要通力协作,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区城管执法局:一是负责城市洁净工程实施行动的总体筹划和督促、指导、检查、讲评工作。制订全区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对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的检查指导,收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城市洁净工程实施行动中的重难点问题,适时通报讲评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加大对烧烤、大排档、流动小吃、服装小卖场等违法占道行为的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扭转城市占道经营乱象,并建立整治违法占道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加大城区内随意焚烧垃圾行为的执法力度。

  区委宣传部:组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对洁净行动的意义、做法和成果进行系统宣传,强化市民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设立媒体监督和举报专栏,进行跟踪报道。统一行动日当天要对各街镇行动的情况进行报道。跟踪报道年内两个“集中整治月”活动,对好的做法及时报道,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文明办: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街镇、社区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深入开展。

  区建设局: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做好工地围挡,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卫生的污染;区渣土办加强对运输土方的车辆管理,做到不超载、全封闭、出场必须冲洗,避免渣土车沿路撤漏。同时,督导各物业小区加快推进垃圾转运车辆更新改造,避免物业小区向清洁楼转运垃圾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海沧环保分局:加快建立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系统,督促生产企业将固体废弃物运送至指定地点规范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土地储备公司:共同做好尚未建设的收储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避免形成卫生死角和垃圾土头堆放点。

  海沧公路分局: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在各中小学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指导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各街镇:负责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洁净行动,集中清除房前屋后、雨棚阳台、闲置空地等的各类积存垃圾。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市地铁办和轨道集团:加强对地铁施工工地管理和土方车辆运输监管,运载土方的车辆出工地必须冲洗。严禁施工工地围挡不严、工棚生活污水垃圾外泄现象。

  城建集团:负责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作业,加强环卫设施管理,提高“道路清洗”工程质量,配合各街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

  (三)区城管办负责组织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区级考评,要按照本方案及考评计划,在考评内容上要突出道路清洗、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清洁楼防污治臭、垃圾转运车“跑、冒、滴、漏”、“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重点。在形式上,既要统计好考核成绩,还要进行实地拍摄,并告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考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制成PPT在点评会上点评。要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市容环卫热点、重点问题,突出考评重点,以考促管、以考帮管,促进各单位环卫管理水平的提高。

 

 

  海沧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

  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营造实施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和掀起行动高潮,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海沧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

  我区农村区域范围的所有行政村村庄、村改居社区以及农场。

  二、行动目标

  围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扫清楚)和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摆整齐)两大目标,开展为期1个月(4月21日至5月20日)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集中整治活动,为农村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开好头。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依照市、区工作部署,各街镇、城建集团要各自制定2015年度农村家园清洁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21日前布置各村居执行并报区家园办。

  各街镇、城建集团要针对农村垃圾治理中的存在问题进行查摆,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于5月7日前提交区家园办。

  (二)统一行动日

  1.行动时间:2015年4月21日早上9:00 

  2.行动内容:各街镇在城建集团配合下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按照“扫清楚”“摆整齐”两大目标,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集中清除村居、道路和沟塘等的各类积存垃圾,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迅速掀起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高潮,为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参加人员:区领导,各级文明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工作人员、志愿者、村居民(区文明办负责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自行组织前往参加统一行动,各街镇负责辖区内工作人员的组织工作。城建集团安排环卫工人和机械配合开展统一行动。)。

  (三)集中攻坚阶段

  1.时间:4月22日-5月20日

  2.行动目标:持续对各村(居)、主次干道两侧、流域沟塘等区域的各类积存垃圾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考评办和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有效整改,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3.参加人员: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各镇(街)组织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和村居民,区文明办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区妇联组织妇女,团区委组织共青团员、志愿者共同参与攻坚行动。

  (四)检查考评阶段

  本次攻坚行动的考评分为市级考评和区级考评两级考评。

  区级考评(5月10日前完成):由区考评小组对辖区所有村(居)环境卫生进行考评,分别评定区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村庄,于2015年5月12日前报市家园办。考评结果和存在问题将作为全区市容点评会的主要依据。各街镇、城建集团应对区级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迎接市级考评(5月16日—5月20日)的准备。

  各街镇、城建集团应在攻坚行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区家园办提交攻坚行动总结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及发现不足和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五)总结点评阶段

  区家园清洁领导小组将在攻坚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工作点评会议,点评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三、行动要求

  区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总体协调工作,牵头做好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落实以奖代补的资金;

  区委宣传部:要组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对攻坚行动的意义、做法和成果进行系统宣传,提高群众爱护家园、洁净家园的卫生意识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设立媒体监督和举报专栏,进行跟踪报道。统一行动日当天要对各街镇行动的情况进行报道;攻坚行动期间要跟踪报道,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报道,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所挂钩村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区财政局:落实行动的资金并及时拨付;

  海沧公路分局: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及村庄沟塘治理的指导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在各中小学开展“小袋鼠,不落地”行动;

  区城管办:负责组织区级考评,并告知相关部门和各区进行整改,考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制成PPT在点评会上点评;

  各街镇:负责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和后期的维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城建集团:负责清理清除村居、道路和沟塘等的各类积存垃圾,巩固长效保洁效果,配合各街镇开展房前屋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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