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5-00-2015-013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5〕7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9-17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2015年度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防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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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印发海沧区2015年度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防控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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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环保工作站,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风险源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厦环委办〔2015〕15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海沧区2015年度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海沧区2015年度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防控方案

  为确保我区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风险源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厦环委办〔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 防控对象确定

  根据我区企业风险源性质和大小、突发事件对环境危害程度和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等因素,以及通知》中通报情况和分局现场检查核实情况,确定2015年防控对象为以下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详见附表1):

  附表1

    海沧区2015年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防控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主要环境风险

周边环境敏感点及距离

1

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因液氨、甲醇钠、丙酮等泄漏或者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村(约1000米)和悦实广场(约50米)

2

海沧污水处理厂

可能因液氯泄漏或者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京口村(约200米)、未来海岸蓝月湾(约150米)、水岸名筑(约250米)

3

厦门盛煌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可能因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泄漏、火灾引发的环境污染

洪塘村(约80米)

4

厦门市金水商贸有限公司

可能因为重油、柴油泄漏或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禹州东方高尔夫小区(约400米)、万科城市广场(约100米)

5

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

可能因为成品油、化工原料泄漏或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嵩屿岭上村(约50米)、寨前村(约150米),嵩屿片区(约250米)

 

  二、 工作目标任务

  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结合产业升级和空间规划调整,对上述风险源企业或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实施搬迁调整。确保辖区内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三、 防控措施、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

  根据风险源企业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制定各种有效措施。区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持续推进防控工作(详见附表二):

  附表2

  

 

海沧区2015年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防控对策及职责分工

序号

企业名称

计划采取措施及责任部门

近期(2015年底前)

中期(2016-2017年)

远期(2018-2020年)

1

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

2、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限产措施。(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镇街环保站)

3、环保分局下达限期整改,要求企业进行后环评和解决应急池不足问题。(9月底前)

企业实施现有厂房停产并完成搬迁。(责任部门:经贸、新阳街道)

按新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利用、改造和建设 (责任部门:经贸、新阳街道 )  

2

海沧污水处理厂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措施,加强液氯风险源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

2、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整改。(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镇街环保站)

3、环保分局下达限期整改,要求企业进行后环评(9月底前)

完成污水厂易地改造项目。(责任部门:建设、市政)             

污水厂易地改造项目正常投入运行。(责任部门:建设、市政)                                                    

3

厦门市金水商贸有限公司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

2、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整改。(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

3、环保分局下达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9月底前)

企业实施现有厂房停产并完成搬迁(责任部门:经贸、新阳街道 )                                       

完成新的土地利用项目,投入使用。 (责任部门:经贸、规划、国土)

4

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完成安全风险评价,加强对油库监管,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

2、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整改。(责任部门:安监、消防大队、环保、质监) 

3、、环保分局下达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9月底前)

企业实施现有厂房停产并完成搬迁。(责任部门:经贸、嵩屿街道)

按新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利用、改造和建设 (责任部门:经贸、规划、国土)                                     

 

  经重新现场检查核实,列入防控目标的厦门盛煌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由于危险经营资质到期,已明确不颁发新的资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旧的库存危废全部清空,环境风险自然解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不定期召开环境风险源企来防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重大问题,通报实施进展情况,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政策到位、监督到位、宣传到位。

  (二)结合产业升级和空间规划调整工作进行防控

  对风险源企业与周边环境敏感点矛盾突出的企业,应结合产业升级和空间规划调整工作进行治理。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定期通报和评估制度,重点抓好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并根据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调整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环境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活动;完善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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