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5-00-2015-016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5〕11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24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海沧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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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海沧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伟华(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廖 凡(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意安(区政府办副主任)
田云慧(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学习(区委编办主任)
刘怀书(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 勇(区经贸局副局长)
王 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傅远平(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子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荣昌(区效能办副主任)
黄书枚(区建设局副局长)
简永丰(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斌元(区财政局局长)
陆晓红(区教育局局长)
冯凤岐(区科信局局长)
李 芳(区统计局局长)
褚庭娟(区卫计局局长)
孔幸安(区司法局局长)
李龙甲(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陈大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庄坤明(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局长)
何广生(区旅游局局长)
颜跃喜(东孚街道办主任)
卢少进(海沧街道办主任)
颜丽珍(新阳街道办主任)
洪清岩(嵩屿街道办主任)
兰贵兴(海沧公安分局局长)
许 特(海沧环保分局局长)
林添成(厦门海关驻海沧办事处主任)
辛锡龙(海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孙添乙(市质监二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对口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本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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