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5-00-2016-007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6〕9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02
  • 内容概述:关于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通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通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02 15:58
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我区对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考核,并折算成分值进行排名,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和需要惩戒约谈情况。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考核优秀: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

  考核良好:区农林水利局、海沧街道、嵩屿街道、新阳街道、东孚街道、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国土房产分局。

  2015年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相应问题:中水回用奖惩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不理想(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生态控制线管控保护有待加强,机构验收整改到位率低(责任单位:国土房产分局)。

  考核优秀的单位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保持优异成绩;考核良好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任务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

附件: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