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5-00-2017-008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7〕6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22
-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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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杜绝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闽农机〔2017〕62号)、《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厦农〔2017〕98号)及《中共海沧区委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厦海委〔2014〕57号)等省、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海沧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源头管控、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三大防线”,创新农机安全监管方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格局,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平安农机”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农机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机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机服务不断推进,农机牌证管理不断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及持证率逐步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区农林水利局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和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要求负责全区和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区农林水利局与街道、街道与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与农机手要逐级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认真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工作内容,确保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
(二)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区、街道、村(居)三级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机构设置,将农机安全管理融入街道安监站及道交办工作范围。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和装备,充分发挥街道、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加强装备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实地检验、事故勘察、信息平台等装备水平,改善执法服务手段,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街道、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队伍。
(三)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区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和组织应急演练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各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作用,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发生农机事故后,街道农机部门应马上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同时上报区农林水利局。区农林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真实地通报区安监局和上报市农机主管部门,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规范农机牌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要严格加强农机安全检验力度,落实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免费检审验的工作制度。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和审验及换证,严格规范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发证,并通过监理系统,及时掌握驾驶证有效期限,针对有效期满未换证的,采取短信提醒、电话通知的方式,向机主说明换发驾驶证的重要性及有关政策,督促农机手主动换证。力争注册登记率达100%、农机操作人员持证率达100%以上、检验率达95%以上。
(五)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区农林水利局要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作用,制定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街道及农机部门要按照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要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和“三夏”、“三秋”等农机活动主要农时季节的隐患排查。区农林水利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场院等重要路段和作业场所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纠正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超载等违章行为,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建立检查档案,对摸排出的农机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督查验收整改情况,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区农林水利局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局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联系单位及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带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各街道要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职能,协助区农林水利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并按月、季度向区农林水利局报告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确保隐患排查及时到位。
(六)加强部门联动,强力推进“打非治违”。
区农林水利局和各街道要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主动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倒卖报废拖拉机、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和拖带搅拌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七)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结合本区实际,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三农”工作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区、街道、村(居)、户(合作社、协会)和农机安全示范岗位创建活动。把街道、村(居)、农机户作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工作重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主管部门和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街道、村(居)、组三级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八)开展农机技能提升培训。
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农机驾驶教学培训大纲的要求,选择拖拉机存量相对集中的村现场组织拖拉机驾驶人应急驾驶操作、应急救援、防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农机手的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构筑“平安农机”第一道防线。同时,通过举办街道农机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现有农机人员的业务技能,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从而形成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体系。组织农机操作人员开展操作技能培训,营造农机“重安全、保平安、促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农机化生产的全过程,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
(九)落实目标考核制度。
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下达考核目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区农林水利局及各街道要重视并落实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重点工作与基础管理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街道和局属各单位以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评先评优,并积极向上推荐表彰;对农机合作社优先向上推荐表彰为示范社。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不重视或重视不到位的单位列入重点管理,区政府将委托区农林水利局适时进行约谈。对发生过农机事故的农机合作社实行重点管理,区农林水利局每月至少1次以上对其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合作社负责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承诺书。对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农机合作社取消各级示范社评优和农机化示范或扶持项目资格。
(十)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农机部门要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农机安全监理示范窗口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增强便民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免费上门检验服务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和车辆保险公司人员深入村(居)上门为拖拉机开展免费年检,免费为年检拖拉机张贴反光警示贴,消除拖拉机夜间行车安全隐患,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时,免费提供农机号牌,免费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日常换证,组织有机无证人员免费参加培训,开展“四代办”服务,即代填表格、代拓号码、代办复印、代办保险,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
(十一)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
要落实好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大力推广免费监理或补贴监理惠民政策,鼓励对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检验、培训考试、报废回收、事故保险等费用给予补贴。
(十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农机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权限,认真落实农机管理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做好与安监和公安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农机交通事故情况,并定期向公安、安监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驾驶证发放、拖拉机公告报废、隐患排查治理和农机开展工作的主要情况。
(十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区农林水利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卡、印制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通过身边的事故案例、短信提示等农机操作人员乐于接受的方法,增强安全宣传教育效果,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使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各街道、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农机安全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切实解决农机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主体在区、管理在街、延伸到村”的农机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工作实效。
各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精心制定计划,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传导到所属村(居)及从事农机安全生产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注意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切实推进农机安全工作的落实。要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结合起来,因地制宜、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各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注重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各街道、有关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农机推广、培训和使用管理等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与公安、安监、交通、工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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