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厦门市海沧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整后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康清江(区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林江帆(区政府办主任)
林丽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委 员:王建民(区人大法制内司工委主任)
陆晓红(区教育局局长)
张绍华(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孔幸安(区司法局局长)
陈勒永(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庆军(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晓真(区工会常务副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庆军兼任。专家由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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