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1-04-2012-019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2〕4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8
  •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调整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 AI阅读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3-0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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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厦门市海沧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整后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康清江(区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林江帆(区政府办主任) 

  林丽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委   员:王建民(区人大法制内司工委主任) 

  陆晓红(区教育局局长) 

  张绍华(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孔幸安(区司法局局长) 

  陈勒永(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庆军(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晓真(区工会常务副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庆军兼任。专家由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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