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1-04-2012-079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2〕20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2-10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海沧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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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成立海沧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12-17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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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239号)的精神,决定对本区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工作,成立海沧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主  任:张善美(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主 任:颜忠进(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熊庆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 

  张绍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刘怀书(区综治办主任) 

  陈 勇(区经贸局副局长) 

  陈耀辉(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美伧(区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副主任) 

  陈勒永(区财政局副局长) 

  章国炎 (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局长) 

  魏宁当(区侨联主席) 

  潘飞龙(区工商局副局长) 

  蔡嘉璋(海沧邮政分局局长) 

  海沧区社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挂靠区民政局,负责评估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美伧兼任。 

  为方便今后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名单如下: 

  林 婕(区委宣传部) 

  苏嘉惠(区统战部、民宗局) 

  伊 黎(区综治办)  

  康 健(区经贸局)   

  李元峰(区教育局) 

  陈荣茂(区民政局) 

  叶智圣(区财政局) 

  欧阳堂利(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蔡朝阳(区工商局) 

  陈仲彪(区老龄办) 

  魏宁当(区侨联) 

  林松茂(区文联) 

  蔡嘉璋(海沧邮政分局)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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