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1-04-2013-01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3〕5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5-13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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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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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部分公共场所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的通知》(厦文明委〔20136号)精神,为强化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实效化,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站 长:卢永青(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站长:李 青(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科员)

       刘庆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干部)

  成 员:陈 玲(区政府办秘书科工作人员)

       胡秀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张锦红(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谢龙燕(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志愿服务站规划建设,提出年度工作计划,设计、管理志愿服务项目。

  (二)负责志愿服务站日常管理,收集、发布志愿服务需求信息。

  (三)主动为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志愿服务。

  (四)接待前来对接的文明单位,协助安排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搞好服务保障。

  (五)招募、管理文明引导员队伍,组织安排志愿活动。

  (六)管理本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活动档案。

  (七)综合评估志愿服务情况,负责推荐表彰和奖励。

  (八)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统一部署的任务。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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