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1-00-2014-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4〕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2-11
  • 内容概述:关于启用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及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印章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启用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及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印章的通知
来源: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2-1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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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的通知》(厦海委编〔2012〕45号)及《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厦海委编〔2013〕24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及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印章。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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