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0-01-2009-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09〕2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3-11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厦门海沧名优产品海西行”及“厦门海沧房产周边行”经贸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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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有关单位:
《“厦门海沧名优产品海西行”及“厦门海沧房产周边行”经贸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厦门海沧名优产品海西行”及“厦门海沧
房产周边行”经贸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健全营销网络,根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2009〕1-1号)和《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09〕1-4)精神,现就在端午节、中秋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厦门海沧名优产品海西行”及“厦门海沧房产周边行”经贸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举办“厦门海沧名优产品海西行”及“厦门海沧房产周边行”经贸活动的目的意义
(一)扩大内需,拓展市场。
(二)经贸洽谈,企业对接,协助建立营销网络。
(三)推动区域合作,实现双赢。
(四)增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信心,确保经济平稳增长。
二、展销区域和形式
(一)2009年5月22-24日(端午节前)组织企业到广东省汕头市,举办“厦门名优产品及海沧房地产展销会”。
(二)2009年4月到龙岩、三明等周边地区进行海沧房产宣传、推广和销售。
(三)2009年9月底(中秋节前)组织企业到广东省汕头市,在“2009汕头首届潮汕、闽南民俗文化节暨民俗文化花车大巡游”活动中设立“厦门名优产品展销会”。
(四)展销会形式:独立设馆,以终端产品为主,宣传推介相结合的综合性展销推介会,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农副产品、冷冻食品、医药保健品、日用消费品、小家电、装修建材、卫浴洁具及配件、工艺品、美术产品以及海沧房地产、海沧特色旅游项目推介等。
三、组织协调形式
活动的领导机构仍延续厦海政办〔2008〕108号文。本次活动由海沧区名优工业品促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四、活动的总体时间安排
(一)2009年3月1日-2009年5月20日:组织动员辖区企业参加“厦门名优产品及海沧房地产汕头展销会”。
(二)2009年3月下旬,由区领导带队赴汕头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1.落实双方对接;
2.客商、闽商、经销商联系;
3.市场调研、经贸洽谈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2009年5月22-24日:到广东省汕头市开展“厦门名优产品及海沧房地产展销会”。
(四)2009年3月1日-2009年3月31日:组织动员辖区房地产企业参加“厦门海沧房产周边行”。
(五)2009年4月,到龙岩、三明等地开展“厦门海沧房产周边行”。
(六)2009年7月1日-2009年9月10日:组织动员辖区企业参加“厦门名优产品汕头展销会”。
(七)2009年9月初,由区领导带队赴汕头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八)2009年9月底,开展“厦门名优产品汕头展销会”。
五、资金保障
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2009年端午节、中秋节期间的“厦门名优产品海西行”活动以及补助“海沧房产周边行”的各项费用。活动涉及的所有参展费用,含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企业人员及活动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费均由区财政负担。
六、部门协作
区工商局、市质监二分局、区地税局、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从销售受理投诉、商标、质量保障、税收、安全和运输等方面予以全程支持,确保安全、顺利;区商会要组织发动会员积极参与;区委宣传部全程跟踪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海沧区“厦门海沧名优产品海西行”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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