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已先后发布了四批地产工业品推荐目录,供市、区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市、区国有或国有占主导地位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和机关事业单位日常采购等优先选用。为帮助我区企业开拓本地工业品市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转发我区进入推荐目录的地产工业品目录,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厦府办〔2009〕106号、165号、243号及〔2010〕87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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