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3-03-2010-03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0〕12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2-06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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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全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全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海沧大桥实行限货措施、西引道通车以及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改善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状况,形成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的长效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海沧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暨市容市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林世粦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李培祥担任,副组长由区经贸局副局长林国良、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余渭清、海沧公路分局副局长卢学艺、海沧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庆利、区运管所所长高延毅担任,下设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设在海沧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海沧交警大队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区文明办、区经贸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运管所、东孚镇、海沧街道、新阳街道、海沧公安分局、海沧交警大队、钟山派出所、东孚派出所、新阳派出所组成。区整治办负责整治阶段的组织协调、检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乱行车、乱行走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随意调头、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摩托车超员、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帽、无牌无证上路;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穿跨隔离带、不在公交站台上候车;公交车不按规定进、出站,站外停车、跨线超越前车、不依次停靠、停车不到位;大型货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等。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经贸局、运管所、城管办、交警大队
(二)乱破路、乱占道专项整治。已建成道路特别是新建道路如迎宾路等未经批准不得破路,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辖区主干道的路面监督、巡查力度,发现道路施工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应责令其纠正;遇有不听劝阻、不服管理或屡教不改的,依法对其处罚并责令其停止施工。对沿街店面、流动摊贩以及机动车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予以劝阻、纠正,对屡劝不改者,由区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维护城区市容市貌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运管所、交警大队
(三)乱停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交警、运管、公路等部门组建一支专项整治队伍,整治重点海沧南部新城区、海沧生活区、新阳工业区、以及翁角路、马青路、324国道等主次干道、商业街,加大对乱停车辆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的现场执法力度;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营运“面的”、“私家车”、摩托车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摩托车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监控探头加大对所有路段的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停车、非法营运查处的比例,形成严管氛围。
责任单位:区整治办、城管、交警、运管、公路
(四)强化文明交通宣传。此项工作由区文明办牵头,区城管办、区经贸局、区建设局、海沧交警大队、区运管所、各镇(街)配合。
1.要通过区电视台、《海沧消息》、厦门网—海沧视窗、海沧区政府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开辟“文明交通伴我行”—海沧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宣传专题、专栏,做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动态跟踪报道和专题报道,突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道路交通常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文明出行意识。
2.要在辖区各主干道、车辆密集区等处悬挂标语、警示牌以及社区宣传栏、沿街电子屏幕等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营造浓厚的遵规守法氛围,增强市民的社会责任感。
3.在专项整治期间,区文明办、整治办牵头组织各媒体记者分阶段分重点的采取现场采访、重点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曝光宣传,在震慑违法行为人的同时,不断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扩大社会对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大力营造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整治工作步骤
按照分片区、分阶段的原则,专项整治工作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海沧南部新城区(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配合海沧大桥西引道通车,重点整治迎宾路、沧林东路、滨湖东路、海沧大道等主次干道、沿街店面。
第二阶段:海沧生活区、新阳工业区、东孚工业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10日)。为迎接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在巩固南部新城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生活区沧虹路、沧林路、海富路、海裕路;新阳工业区翁角路沿线的新垵车站、新阳医院、霞阳村口以及正新、通达、法拉电子工厂门口以及东孚324国道、治超站、东孚工业区等主次干道、重点部位、沿街店面。
四、整治要求
(一)全员上路,深入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各执法单位要采取以专项整治为主、日常管理为辅的方式,将路面勤务管理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和补充,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强化管理力度,始终保持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效果。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经贸、建设、城管、交警、公路等执法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形成综合整治合力。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遇有难题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向区整治办上报,确保信息畅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战果,建章立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到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建设文明和谐新城区。各单位要依照工作职责对整治阶段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并由区整治办汇总,提出建立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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