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9-01-2013-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3〕2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15
- 内容概述:关于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网格化管理制度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业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海沧区服务企业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服务责任单位,细化管理措施,确保服务工业企业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格划分原则
区经贸局对全区工业企业全面负责,企业划分为东孚镇、海沧街道、新阳街道、保税港区4个片区,片区一级网格由各镇(街)及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网格化划分,其中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32家大型企业由区经贸局负责、生物医药企业由生物科技发展公司配合,进行叠加重点服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服务管理网络,做到管理常态化、服务精细化、监控动态化。
二、网格成员工作职责
(一)区经贸局职责
区经贸局对全区企业服务、管理全面负责,做好企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宣传、兑现,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分析,指导镇(街)等网格成员开展工业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其他网格成员职责
1.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帮助本辖区企业保持稳定发展,完成本辖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2.做好辖区企业的运行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状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配合做好辖区企业信息、运行调研等基础资料的收集;
4.配合做好我区企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5.配合做好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监督等管理工作;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网格化管理详见《海沧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上工业企业汇总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由各所在镇(街)和保税港管委会办公室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工作。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