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9-00-2015-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5〕11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25
-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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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街道、农(林)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入侵和扩散蔓延的势头,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通知》(厦府办〔2015〕81号),现将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防控目标
(一)各街道、农(林)场要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并及时处置。要加大防控力度,实现松墨天牛重度发生面积、枯死木数量和分布村(居、社区、工区)数量“三下降”。
(二)天竺山国有林场要确保松墨天牛发生面积逐年压缩10%以上,松枯死木数量逐年下降10%以上。
(三)新阳街道要加大处置力度,到2017年底前拔除霞阳村的松墨天牛重度危害小班。
(四)东孚街道、海沧街道、嵩屿街道、第一农场要全面强化预防措施,继续巩固预防成果,严防疫情入侵。
二、防控责任
(一)各街道、农(林)场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部署防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和防控资金,完善各项处置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区农林水利局要根据省、市下达的防控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治防并举”的防控机制,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制订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控预案,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管。
(三)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要与造林绿化和树种结构调整相结合,区农林水利局在安排林分改造项目时,要优先安排松墨天牛重度危害区,尤其是疫情发生边缘区。要加大媒介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力度,有效压缩发生面积,降低灾害损失。
(四)林业、建设、经贸、交通、邮政、电力、公安等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实行报检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要严格松木采伐、运输、安全利用监管,实行松木就地就近定点除害处理,加强管理,杜绝带有松材线虫病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流入和流出。
(五)各街道、农(林)场要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将疫情监测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疫情普查、季度调查和月巡查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疫情数据。加强疫情入侵原因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六)各街道、农(林)场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要创新防控机制,推广疫情防控绩效承包,积极推动政府购买防治服务,鼓励、引导和支持防治公司、监理公司等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承接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任务,切实提升防控水平和成效。
(七)区财政局要按照防控预案需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满足防控需要。各单位要加强防控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和挪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街道、农(林)场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对我区生态的严重危害性和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及时协调解决好防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导。各街道、农(林)场要将防控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居、社区、工区)和山头地块。
(三)严格考核。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将对各责任单位的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平时督查、年度检查和期末考核。对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履责不到位,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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