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9-02-2012-004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2〕3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16
  • 内容概述:关于加强海沧区交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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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加强海沧区交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AI阅读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2-03-0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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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海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管理工作,致力于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设施配套,着力改善道路交通拥堵节点,优化道路交通组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辖区群众出行方式结构更加合理、出行更加方便,于2008年、2009年先后通过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二等标准省级评审及国家复评。然而,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辖区人、车流量不断增加,道路交通管理压力越来越大,与人民群众期盼的现代化交通管理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创新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一)“三同时”建设交通安全硬件设施。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前提以及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特别是城乡交通路网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流车流量增长预测数据,着力抓好交通安全硬件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做到与开发建设主体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进行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及时形成适度超前、有效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体系,为切实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牵头,交警大队为主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收集,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区性大排查,召集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分局、公用公司及各镇(街)等部门对辖区内主干道、事故多发路段、农村道路、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摸排、整改,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保设施,调整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道路标志标线,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一)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着力加大路面见警率,尽可能将交警、协警力量充实到一线、部署到路面,保持交通秩序管理的高压态势,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强化对城乡主次干道行车秩序的管控,及时疏导、分流交通拥堵路段、发生事故地段的车辆,维护良好的动态交通秩序。狠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对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违反信号灯行驶等容易诱发交通事故、影响市容市貌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予以严厉打击。持续打击摩托车、电动车的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格重点车型安全管理。加强土石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由建设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海沧区施工土石方车运输规范治理方案》和《海沧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规范》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土石方运输车辆的报备、审批工作,并从排查、预防、整治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土方车专项整治,不断健全土方车运输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推动校车安全管理监管机制,由教育局、安监局、交警大队、运管所等部门负责,通过协同管理、违法抄告、联合执法等手段,强化校车路面违法的查处力度;对接送学生车辆给予适当财政补助,从源头上解决学生上学、放学车辆接送的困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由安监局、交警大队、运管所等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适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交警大队要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通行政审批工作,对手续不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运输路线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加强集装箱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抓紧采集、录入、更新辖区内集装箱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构建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对集装箱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加大集装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通过年检或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集装箱车辆,严禁投入运营。严格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杜绝存在严重交通违法次数较多或发生交通事故率较高的机动车驾驶员投入运营。

  (三)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由交警大队负责,宣传部门业务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各村(居)共同参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社区宣传栏及分发致村(居)民的一封信、致驾驶员的一信封等方式,着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努力做到交通安全意识家喻户晓、入耳入脑,提升辖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发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园)及社会各界力量,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形成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创立并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由法院、交警大队共同负责,司法局、保险机构参与,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大力依托、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效能,不断整合各方面资源,高效便捷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有效构建我区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机制。由交警大队牵头、东孚镇等相关部门配合,在交警东孚中队筹备设立车驾管业务服务站,为该片区群众提供摩托车驾驶人培训、年审、换证,以及摩托车注册登记、补换牌证等业务服务,从源头上减少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现象。

  (二)狠抓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交通管理。将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作为辖区交通管理的重点区域,积极面对其内部繁忙的交通运输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分析、研判其现状拥有及未来可能增加的各家交通运输企业、各种特殊车辆的类型及数量,采取有效、有力措施加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交通管理。安监局、交警大队、运管所等部门要深入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加强对各家物流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交通管理与互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通报企业所属车辆发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抓好企业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对于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三)理顺交通安全硬件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原则确定辖区所有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智能监控体系以及其他各类交通安全硬件设施均集中至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管理与使用,相关项目的建设及日常管护工作由公用公司负责,项目立项、建设经费保障等按现行机制操作,建成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除积极向上级交警、公路、发改等部门争取外,统一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四、加强技术监管工作。着力提升辖区交通管理科技含量,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抓紧规划、建设和完善辖区交通智能监控体系,弥补交警警力不足问题,做到对辖区动态、静态交通的“全区覆盖、实时监控”。其中,根据辖区交通管理实际以及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的需要,争取在2012年内完成马青路、翁角路等城市交通主干道10余个闯红灯抓拍设施建设,翁角路、南部片区、海沧大桥等交通要道、人流车流密集区20余个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辖区现有道路交通信号灯功能完善提升并全部接入交通安全信号监控系统,以及交警大队交通智能监控指挥室改造提升。其后,视辖区道路交通具体情况需要,适时启动交通智能监控体系后续项目的建设。

  五、加强做好划线停车管理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参与,公用公司具体负责,结合道路建设及辖区人口入住、车辆保有情况,及时做好道路两侧泊车位划线工作,满足并规范城区正常停车秩序。加大力度持续打击违法停车行为,现场及时劝离驾驶员还在车上的违法停放车辆,或引导其做到“顺向停车”、“泊车入位”;对驾驶员不在车上的,采取非现场监控抓拍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停车的纠正和处罚力度,规范城区静态停车秩序的管理。

  六、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充分利用此次“三警合一”、资源整合的契机,加强交警队伍的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从科技强警、管理强警、武装强警、教育强警、关怀强警、建设强警等六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辖区交通管理水平,为全区人民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要充分认识加强交通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增强交警队伍的责任感;要不断建立健全交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按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增强交警队伍的认同感;要积极强化交通管理业务学习培训,着力破解交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增强交警队伍的战斗力。交通局、运管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其他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对交通管理工作予以倾斜、加强保障,共同努力提升辖区交通管理水平,努力为海沧人民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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