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9-00-2020-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20〕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8
- 内容概述:关于公布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生产九条措施办事指南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公布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生产九条措施办事指南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3-0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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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委办〔2020〕7号),各相关单位制定了有关扶持政策的办事指南,现予以公布。各街道、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发布,耐心做好政策辅导和解释工作,按照指南规定的相关流程和申报材料,积极组织扶持对象申报,尽快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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