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2-03-2009-01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09〕1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2-20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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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是各级政府支持、全社会参与,旨在提高广大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推动我区“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现将区“行动”办制定的《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9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根据“计划”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2009年工作计划
2008年,我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全面推进我区“行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厦门市“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9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我区“行动”2009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具体目标
(一)镇(街)、村防保医生和“行动”干部年度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二)镇(街)“行动”专题讲座覆盖率达75%;镇(街)“行动”标语或标牌覆盖率达80%以上。
(三)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
(四)区有线电视每周播出1期与农村卫生、健康有关节目。
(五)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安全注射率100%。
(六)农村居民“行动”信息知晓率达到8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七)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健康信息知晓率达到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八)继续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工作,无吸烟学校占中小学校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基层网络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行动”领导小组,并把“行动”纳入政府综合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将农民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继续加强基层工作指导调研。为进一步健全“行动”工作网络,要求各成员单位3月底之前应确定上报1名“行动”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行动”联动工作。
(二)加强基层“行动”骨干培训
卫生、宣传、农业、妇联、教育等部门应加强“行动”工作的合作与交流,结合本部门涉“农”工作,积极开展“行动”骨干培训。卫生部门应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健康教育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实施镇(街)卫生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师、乡村医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知识培训。其他部门应将“行动”核心信息融入到农技培训、妇女培训、农村小学教师再教育培训中,或者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宣传“行动”知识。同时开展对基层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卫生科普下乡”,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为进一步推动“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在广大农村居民中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各种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等,开展“卫生科普下乡”活动。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作为公民基本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在广大农村居民中普及健康66条,通过系列科普图片展、科普讲座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促进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观念和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
(四)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广示范点经验
农村宣传阵地建设是展示“行动”主题及核心信息的重要保证,应继续加强基层调研,积极新建宣传栏,落实宣传栏的选址和安装,在镇(街)、村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树立“行动”宣传栏或标语展板。同时为加快“行动”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地开展“行动”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厦门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示范村标准》开展试点建设项目,积极探索适合我区的“行动”示范点建设模式。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村居民搭建一个良好的健康教育新平台,充分利用该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农村健康教育活动。
(五)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行动”工作
今年,我区仍以“预防结核病”、“预防艾滋病”、“高血压防治”、“控制吸烟”为“行动”宣传核心信息,各成员部门应继续加强部门协作与交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广大农村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卫生部门要积极统筹、协调各成员部门工作,搭建“行动”工作平台。在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提高应对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降低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发生率,并组织开展各种“卫生科普下乡”活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宣传部门要将“行动”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文化、卫生 “三下乡”活动计划,在组织好元旦、春节集中“三下乡”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各部门定期开展日常下乡活动,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行动”宣传工作。
3.区广播电视台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加大农村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将“行动”节目列入播出计划进行播放,并作好播出记录。特别是围绕宣传主题,进行节目专题报道,通过电视、报纸不断扩大“行动”的宣传面。
4.区爱卫办应结合《国际烟草框架公约》的实施,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联合农业部门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完善农村饮用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不断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
5.农业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搞好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放心食品工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农业生态示范点建设,组织动员农民收听、收看“行动”节目,在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科技教育中增加卫生知识内容。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教育、卫生、道路、水电、有线电视等项目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资助贫困学生入学、挂钩帮扶等项目,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6.妇联要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学习掌握卫生保健知识,结合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和“巾帼科技致富”活动,以农村妇女为重点抓好农村卫生保健工作,支持乡村医生开展农村妇女健康知识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镇(街)、村妇联干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7.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创建“无吸烟学校”活动,利用板报、队会、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形式和“小手拉大手”活动普及健康素养等卫生知识。
8.共青团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青年中心青年健康促进计划的通知》(中青年联发〔2005〕33号)文件精神,把“行动”纳入青年志愿者下乡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推进青少年生态环保实践,推进城乡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健康教育工作。
9.海沧公用公司应加强农村环境卫生与公厕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制度,推动农村整洁家园、美化环境活动。
三、考核评价
区“行动”办年终要根据国家制定的“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对各镇(街)“行动”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将自评结果上报市“行动”办,并接受市“行动”办的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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