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4-04-2009-050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09〕5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5-07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海沧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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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成立海沧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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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府办〔2008〕225号文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成立海沧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伯星(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苏亮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金洪(区文体局局长) 

  成 员:王建军(区委台办主任) 

  沈 瑶(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沈全水(区经贸局副局长) 

  黄志华(区建设局副局长) 

  卢永青(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耀辉(区教育局副局长) 

  颜忠进(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淑珠(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培河(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林建兴(区外侨办主任) 

  杨基料(东孚镇党委委员) 

  黄秋霞(海沧街道党工委委员) 

  吴清河(新阳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建川(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秋茹(海沧环保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体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试点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姚金洪(兼) 

  成 员:黄达绥(区文化馆) 

  洪柏轩(东孚镇文化站) 

  黄艺卿(海沧街道文化站) 

  陈文化(新阳街道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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