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2-04-2011-01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1〕7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8-18
  •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通仙杯”厦门市社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电视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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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通仙杯”厦门市社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电视大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2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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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谋(2011-2015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厦门市体育局决定于8月8日至11月5日分别在各区巡回举办2011年“通仙杯”厦门市社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电视大赛。为切实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8月8日至11月5日分别在各区举行,我区竞赛的时间和地点如下:

  (一)竞赛时间:9月17日(星期六)、9月24日(星期六),下午16:00-19:00;

  (二)竞赛地点:海沧区文化中心广场。

  二、竞赛项目

  (一)体育健身项目:家庭跳绳、健康快乐跑、广场健身舞、拔河共四个项目;

  (二)趣味体育项目:攀岩、过障碍滑梯、超级投手、挑战全明星、激流勇进、智慧拼图共六个项目。

  三、参赛单位数量分配

  根据厦门市体育局的要求,各区组织10-12个村(居)代表队参加比赛,结合我区实际,具体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一)东孚镇:3-4个村(居)代表队;

  (二)海沧街道办:5-6个村(居)代表队;

  (三)新阳街道办:2个村(居)代表队。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按照竞赛项目、竞赛办法和参赛数量分配的要求,于2011年9月1日前将各村(居)代表队报名表(附电子版)汇总报送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二)请各镇(街)、村(居)根据单项竞赛规则的规定,认真组队训练,积极参与竞赛。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通仙杯”厦门市社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电视大赛竞赛规程总则

  2.2011年“通仙杯”厦门市社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电视大赛单项竞赛规则

  3.2011年“通仙杯”厦门市社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电视大赛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联系地址:海沧区文化中心四楼2404室

  联 系 人:陈志伟,电话(传真):6539173

  电子邮箱:65893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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