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3-02-2012-01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2〕2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08
  •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社区教育“十百千”和“百千万”计划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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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下达社区教育“十百千”和“百千万”计划任务的通知 | AI阅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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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终身教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目标,根据《福建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关于实施社区教育机构的“十百千”和社区教育工作者“百千万”计划要求,我区要建立以社区学院为龙头,镇(街)社区学校为骨干,社区居委会教育教学点为基础的三级社区教育培训网络,并建立一支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现将省、市下达我区“十百千”和“百千万”计划任务数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于2012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

  社区教育机构“十百千”计划:

  社区学院1所(依托北师大厦门教育培训中心)

  社区学校3所(东孚镇、海沧街道、新阳街道各1所)

  社区教育教学点8个(海兴社区、海发社区、海达社区、海虹社区、海沧社区、未来海岸社区、兴旺社区、天竺社区各1个)

  社区教育工作者“百千万“计划:

  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1名(社区学院)

  社区教育专(兼)职工作者36名(区终身教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1名,社区学校、社区教育教学点各1个)

  社区教育志愿者230 名 (各镇(街)社区学校各50名,各社区教育教学点各10名)。

  请各单位于223日前做好社区教育志愿者招募工作,并于224日前将海沧区社区教育专(兼)职工作者情况表、海沧区社区教育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至区终身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在区教师进修学校,电子邮箱:wll0595qz@haicang.gov.cn),同时一份入本单位终身教育工作档案。

  未尽事宜,请与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39500710456530389

  附件:1.海沧区社区教育专(兼)职工作者情况表

  2.海沧区社区教育志愿者登记表

              一二年二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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